[新闻] 法学者:受刑人保证月领三千 纳税人买单

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3-09-03 16:50:45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吴政峰
3.完整新闻标题:
法学者:受刑人保证月领三千 纳税人买单?
4.完整新闻内文:
花莲地院法官认为受刑人如已达作业成绩,劳作金却不到三千元,形同侵害人性尊严,让
其丧失生活自信,判花莲监狱对陈姓受刑人有两个月过低的劳作金,均应给付补足至三千
元。警察大学犯罪防治系教授赖拥连认为,法官可能不懂狱政实况,目前愿意与监所合作
的厂商越来越少,若要提高报酬,恐让厂商更为却步;而若由国家支出,让受刑人保证月
领三千元,纳税人愿意买单吗?
赖拥连直言,愿意发包给监所的厂商,许多是夕阳产业,根留台湾继续经营,但利润越来
越低,才选择跟监所采购劳务,毕竟高单价产线不太可能进入监狱,且业者多半对监狱有
点迟疑,若还要厂商提高报酬,结果将会乏人问津。
赖拥连表示,法官可能不了解监所运作实况,才会做成这种判决,监狱已负担受刑人基本
的食、衣、住、医疗等各项基本生活开销,每年还编列十几亿元缴健保费,若真的没钱买
必需品,还会例外协助;强制作业是法定义务,基于复归社会与自给自足,监所只是帮他
们找厂商采购与议约,不是雇主,也没获利,而今反过来要负担劳作金三千元的义务,逻
辑有误,若由国家预算支出,纳税人愿意买单吗?
赖拥连建议,若认为受刑人劳作金过低,可由行政院召集法务部、劳动部、经济部跨部会
规画精确供需,帮助受刑人获得更好的报酬,而非单纯由国家给养。
国家支付 受刑人应自付健保费
中正大学犯罪防治所教授许华孚指出,要先确认劳作金是受刑人的权利还是国家恩典,若
是权利,才能诠释为劳动关系;若是恩典,则定位为何?目前劳作金约一千多元确实过低
,但要提高到三千元,应由受刑人胼手胝足赚取,而非由监所支付;若国家支付,则他们
也应自付健保费。许提醒,一名受刑人一年耗费国家廿万元预算,少年犯则要五十几万元
,若还要国家支付劳作金,财政能否负担?
司进会建议 让表现佳者外出工作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理事长何俊英认为,可透过扩大自主监外作业方式,让表现良好受
刑人外出工作,获得劳基法等保障,更能协助他们复归社会,惟也须控管脱逃手段,例如
以电子手环掌握行踪,化解民众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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