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租赁新制今上路 房东不可以明定转嫁税金

楼主: jo850346 (Jo)   2023-09-03 00:02:01
租赁新制今上路 房东不可以明定转嫁税金
2023-09-01 12:20 经济日报 记者游智文/即时报导
租赁住宅市场发展及管理条例部分修正条文今(1)日施行,台北地政局长陈信良表示,新
制规定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契约不可以记载“承租人不得申请租金补贴、迁入户籍”,或明
定将相关税赋转嫁给房客,违规者除了依消保法规定属无效约定外,房客可以提起消费争议
申诉,房东倘未依法改正,将处3万元至30万元罚锾。
另为增加租赁住宅的市场供给,位于台北市的个人租赁住宅,委托给租赁住宅服务业者出租
管理,即享税赋减征40%优惠,符合减税资格者可在112年9月22日前向台北市税捐稽征处提
出申请。
地政局表示,租赁条例这次修法的重点,包含明定住宅租赁契约全面适用消费者保护法的定
型化契约规范、违规罚则及争议处理等规定,让租屋保障更周延。
同时也增订包租业的转租案件,应申报租赁实价登录,提供更完整的租赁成交资讯,增进租
屋资讯的透明化。
为了促进租赁新制顺利推动,地政局推出四项措施,包括新制上路前,制作租赁专法新制简
单说讲习影片、租屋武林秘笈及包租代管修炼秘笈,透过简洁易懂图文,协助房东、房客、
业者三方轻松掌握新制重点,减少违规。
二,台北地政官网建置租赁新制专区,全面收录新制法令、懒人包及教育训练影片、教材等

三,地政局消费争议整合查询2.0,让房东、房客透过定位查询,随时掌握所在地点周边租
赁住宅服务业者位置、各业者消费争议案发生及处理情形,协助消费者找到优质合法业者,
避开交易陷阱,提升租赁交易服务与保障。
四,为优化租赁争议协调机制,地政局与台北市租赁住宅服务商业同业公会合作,协力协调
租赁当事人与业者之间的纠纷,透过公会力量,发挥企业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的租赁权益

https://bit.ly/3sCvi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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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租屋契约写未税价是违法可以检举房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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