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柯振中
3.完整新闻标题:台中校车司机伸狼爪!女学生被问“有过性行为吗”吓到跳车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台中市一名少女小花(化名)先前搭乘校车回家,没想到竟遭林姓校车司机骚扰,被问“
有无跟男朋友性行为”、“现在社会一夜情很正常”等话语,吓得她立即跳车,跑去朋友
家求助。台中地院审理后,判林男3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19岁的小花2022年间放学搭乘校车返家,因为在车上睡过头,忘记下站
回家,加上手机又没电,于是在林姓司机的提议下,由林男骑乘机车载她回家。
没想到,林男上了机车开始展露本性,眼见小花年轻貌美,先是询问是否有男友、有没有
发生过性行为,更是告知“现在社会一夜情很正常”,还炫耀自己曾在校车上与学生发生
性行为。
等到快要抵达目的地,林男更是露骨地说,要与小花发生性行为,被拒绝以后,还用强硬
的口吻询问“如果我要硬上呢”,期间甚至伸手不断抚摸小花的腿,吓得小花立即跳车。
由于跳车地点距离朋友家十分接近,小花立刻跑去求助,到家替手机充电以后,立即向朋
友们吐露了自己的遭遇,并且在校方的帮助下报警处理。对此,林姓司机则否认犯行,指
称自己从来没说过这种话,也没有抚摸小花的腿,一切都是莫须有的指控。
台中地院法官根据相关事证,包含行车纪录器、小花与证人之间的对话、校方的调查纪录
等等,认定林姓司机犯下性骚扰的犯行,因此判林男3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https://reurl.cc/qL92bg
6.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以天为单位),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