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钱照融
3.完整新闻标题:
黄国昌涉“占用国有地”新北市府拟开罚限一个月改善
4.完整新闻内文:
责任编辑 钱照融 报导
前立委黄国昌汐止保护区土地遭质疑设有停车场。新北市府于7月21日发函并于27日完成
送达违规行为人,要求1个月内限期改善。若8月27日仍未改善,将裁处新台币6万元罚锾
。
民主进步党籍新北市议员张锦豪日前在社群网站脸书Facebook表示,黄国昌女儿持有的新
北市汐止区水源段162地号、黄国昌持有的163地号,共有20到25个停车位。另有媒体报导
,土地承租人指是自己把土地改为停车场使用,黄国昌不知情。
交通局表示,由于162地号土地是汐止都市计画范围内的“保护区”、163地号土地是“道
路用地”。“道路用地”属既成道路,本来就可停放车辆,不需申请临时路外停车场。但
“保护区”土地有申设必要。
交通局表示,日前发文要求在15天内申请临时路外停车场设置许可。由于逾期未提出停车
场申请许可,交通局已依停车场法裁处土地承租人新台币3000元罚锾、限期改正与持续列
管稽查,续由城乡局依法处置。
城乡发展局今天表示,汐止区水源段162地号保护区土地违规设置停车场情形,城乡局已
于7月21日发函违规行为人,要求1个月内限期改善。1个月后若未改善,将依都市计画法
裁罚。
城乡局表示,按行政程序法110条规定,书面之行政处分自送达相对人之内容对其发生效
力。经查,此案于7月27日完成送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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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还没处理喔,都过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