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帮路人拍照追索钱遭po网 警:如强索会涉

楼主: black80731 (坏坏)   2023-08-20 14:10:17
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帮路人拍照追索钱遭po网 警:如强索会涉这罪
4.完整新闻内文:
https://i.imgur.com/J8uOdVS.jpg
男摄影师涉在台南公园为路人拍照后欲追索钱财代价遭人po网。(图:取自网络社群)
〔记者王俊忠/台南报导〕有网络脸书社群po出1名男摄影师在台南公园内随机对路人拍照
后、上前索讨费用遭拒绝的影音,po文者指控摄影师涉嫌强索金钱。辖区市警五分局查证表
示,经了解是8月19日之事、但尚未接获民众报案;不过如有强索金钱行为,可能触犯刑法
强制罪,会有刑责。
据了解,这段男摄影师的影音在脸书“爆料公社”与“社会时事影音新闻”社群,都有网友
刊出。警方派员前往台南公园附近访查,得知此影音内容应是在19日白天的事,当地确有这
名男摄影师有时会找路人攀谈谈妥代价、帮忙拍照,也可能有未谈妥代价就拍照,产生争议
的问题。
警方于20日持续寻找po网的网友与涉案的这名男摄影师。
影音内容显示此男摄影师对1名女子大吐苦水地说,他花光1天生活费,帮陌生人拍照,希望
得到支持;他已花了60万台币,之前帮菲律宾、台湾人拍照,1张1、20元,对方都跑掉,这
是我们的尊重吗?有16岁年轻人愿意掏出1百元;他的相机1部10万元,没有亏待被拍照者,
1张照片才1、20元,质问影中女子为何要跑?
南市警五分局表示,台南公园辖区北门派出所目前并未受理相关报案,但据影音内容,如男
摄影师未与路人对方谈妥价格、涉强索金钱,摄影师行为可能触犯刑法强制罪规定,用强暴
、胁迫方式,要人去做没有义务做的事,可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是9千元以下罚金;或社
会秩序维护法第68条强卖物品规定,可处3日以下拘留或1万2千元以下罚锾。
警方会主动调阅监视器调查,如行为属实,将依法究办;并加强台南火车站、台南公园及转
运站巡逻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民众若遇到类似情况,请拨打110报案,警方会立即到
场处理。
https://i.imgur.com/ghDkCKN.jpg
男摄影师涉在台南公园为路人拍照后欲追索钱财代价遭人po网。(图:取自网络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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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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