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光电重灾区+1 口湖1/3面积成光电区 兴建

楼主: tsengcc   2023-08-16 21:54:25
光电重灾区+1》口湖1/3面积成光电区,兴建变电所引发抗议,村民却被告“组织犯罪
”?
上下游记者 林吉洋
云林口湖是台湾养殖重镇,近年来却成为光电开发肥肉,初估公告光电区位总面积达
2755 公顷,占全乡面积三分之一,以密度而言比光电重灾区七股还高。
高密度光电衍伸出许多问题,其一就是需要把电力加压向外输送的升压站,也就是俗称的
“变电所”,如何开发这些嫌恶设施已成为地方与绿能业者角力的新战场。
谢厝村本是养殖为主的平静村落,却因为村内的升压站争端,十余位村民被厂商控告“组
织犯罪”、“恐吓”等重罪。不过居民不但没有被吓垮,反而更加团结,在开发预定地旁
架设帐篷、埋锅造饭,打算长期抗战。
升压站从天而降,小村民奋起反抗
谢厝村位于口湖乡最东边,村民以养殖鳗鱼、种植杂粮蒜头维生,原本过著平静的生活,
直到今 (2023) 年 2 月,陆续发现村庄周边有大型机具进驻,听闻是要盖“光电升压站
”:将光电案场所发电力汇聚后,加压并入台电电网向外输送的设施。
一听到是“变电所”,村民大惊失色,担忧电磁波会带来健康风险,不愿看到设施进入村
庄,于是决定由卸任老村长苏东明带头,展开自力救济。居民纳闷的是,如果要开发变电
站,按理说要办说明会或公听会,但这个变电站居然连村长都不知情!
争议焦点:厂商偷天换日,没收地方知情权
村民愤慨的是,升压站在谢厝村与湖东村交界开发,但厂商却说去年 2 月 25 日已召开
说明会,地点不在这两村,反倒是远在六公里外的下仑村,这种“甲地开发,乙地开会”
的作法让村民觉得有欺瞒之嫌。村民还发现,该场说明会有 15 人签到,扣掉民代跟地主
,只剩9位维持秩序的北港分局员警签字,没有任何谢厝村民到场。
更让居民生气的是,该场说明会是针对第一期工程,加压站原本预计是第二期工程再设置
,虽然厂商后来将升压站提前到第一期,但举办第一期说明会时,这个变更还未获得能源
局的许可,怎么能够说“办过第一期”等于“办过升压站”说明会?
5 月19 日,自救会发动百余位村民,手举“反对变电所”、“无良厂商”、“自己家园
自己救”等布条,浩浩荡荡前往工地抗议,在警察戒护下进入工地高呼口号,要求变电站
滚出去,紧接着造访县府、议会要求县府废止开发案。他们反对厂商用第一期取得的工作
许可暗渡陈仓进行第二期工程,没收了谢厝村的知情权。
谁料 6 月 30 日,包括现任村长谢依芩在内的自救会9位干部收到警方通知,要他们前往
云林地检署接受检方讯问。厂商针对自救会干部陆续提告,甚至以工程延误为由,向自救
会求偿上千万元。
厂商提告自救会十余人,坚定村民抗战决心
厂商以取巧手段没收村民知情权,又对村民提告激化对立,更坚定村民抗争决心。为阻挡
大型机具进入施工,自救会自 7 月起在工地旁设置帐篷埋锅造饭,准备长期抗争。
在帐篷区内,自救会干部你一言、我一句,各自“介绍”自己被告的罪名。会长苏东明被
控“组织犯罪”、“妨碍自由”、“恐吓”。他感慨说道,自己担任五届村长,调解村内
纠纷向来以公道待人,没想到有一天被素昧平生的厂商控告“组织犯罪”,“这世上怎么
会有这么鸭霸的做事方式?”
罗清水在市区卖鱼,每次行动时由他持麦克风负责喊话,因此被厂商蒐证最多,指控罪名
包括“威胁”、“煽动他人”、“擅闯私人土地”等。他说“今天站出来不为个人利益,
是为大家的村庄,更关乎公平正义”,他取得家人谅解后暂时歇业,准备长期抗战。
罗重兴本业是修理机车,抗争中因阻挡机具,遭厂商指控“强制罪”及“组织犯罪”,他
被提告之后本担心家里不谅解,没想到太太大力支持:“这厂商太可恶,欺门踏户还要糟
蹋庄脚所在,像这种人就要跟他拼。”
蒜农杨青山几乎 24 小时守在帐棚,他务农之余也担任村庙的“桌头”,负责在乩童起乩
时翻译神明旨意,对土地与神灵抱持崇敬。抗争中他也遭厂商控告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
》。他沉稳地说,政府为了绿能对犯错的厂商“绿灯直直开”,践踏这块土地的平静。谢
厝村民世居在此、祖坟也在此,厂商是乞丐赶庙公,为了不愧土地跟祖先,谢厝村人绝不
会任凭外人仗势欺压。
云林县府:厂商使诈,说明会办理不实
自救会指控厂商作法偷天换日,逃避“需在升压站所在村庄召开说明会”的义务。县长张
丽善接受谢厝村民陈情时表示,县府已经六次发文给能源局,指出该厂商“说明会办理不
实”、“出席群体跟开发地点群体属于不同”,要求能源局“不得以该次公听会纪录来作
为核发筹设许可或施工许可的依据”。
不过当村民要求县长撤回开发同意函时,县长张丽善却双手一摊,表示县府仅能就土地使
用事项同意开发行为,说明会造假的权责归属在中央,应由中央出面解决。
能源局:“要求召开说明会”并非硬性规定
能源局光电组组长林文信表示,厂商开发案场分布全乡,虽然是事后将升压站开发期程提
前,但 2022 年 2 月下仑村说明会已报告一、二期开发内容,严格来说并未刻意规避升
压站。他也指出“说明会的精神是告知,而非取得同意”,如谢厝村有需要,可要求厂商
再办说明会。
不过能源局核发的二期筹设许可中规定,厂商申请施工前需召开地方说明会,为何没在升
压站所在地谢厝村办理说明会?对此,能源局作为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不仅未匡正规范,
反倒更像是自弃原则:林文信回复,能源局有行政裁量权,可认定厂商在下仑村的说明会
已完成告知责任。
业者:开发程序合乎规范,告村民为保障公司权益
对于居民指控“甲地开发乙地开会”,睿日能源协理赖冠合表示,公司开发的光电案场遍
布口湖,考量容纳人数较多、设备完善的场地,因此选在下仑村召开,会议地点距离谢厝
村仅五分钟车程,并不算远。
赖冠合也强调,厂商未曾掩饰升压站开发意图,他也强调一、二期内容皆获得筹设许可,
仅将升压站施工期程提前,两案未有任何变更。然而最具争议的升压站为何跳过地方说明
会,赖冠合强调, 2022 年 2 月下仑说明会“已有讲过”,并明言若要求厂商就升压站
单独召开说明会,是“过度上纲”。
关于控告十余村民,他解释“言论自由不能侵害他人”,村民入侵工地有人员损伤之虞,
提告是为保障公司权益。赖冠合也坦言,公司希望在地长久经营,目前仍在等待契机,寻
找双方各退一步的解决之道。
环团:能源局放任恶质厂商辗压民众知情权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提供谢厝村民法律咨询,该会律师吕冠辉表示,环境开发需确保“资讯
公开、民众参与及司法救济权”。本案中能源局放任厂商不择手段没收居民知情权,显示
能源局漠视民众知情及参与的心态。
他也指出,《电业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地方政府应办理“电业与民众间有关用地争议
之处理”,意指云林县府应促使厂商解决问题,而非卸责。他更批评,本案业者便宜行事
之外竟以司法追杀村民,以重罪控诉居民,意图让居民心生畏惧,还发存证信函要求赔偿
千万,手段“非常恶质”。
吕冠辉指出,能源局年初才修正《电业登记规则》,规定业者在取得施工许可前须办理说
明会,却未设法防堵开发商“甲地开发乙地开会”漏洞,从过去海、陆风电到光电,屡屡
看到厂商以类似手法欺瞒地方,暴露能源政策只重开发,不顾程序正义的偏差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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