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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体来源:
经济日报
2.记者署名:
记者翁至威/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碳交易超夯! KPMG 提醒重视两大法律风险
4.完整新闻内文:
台湾碳权交易所日前挂牌成立,KPMG安侯建业提醒企业,应重视碳权交易两大法律风险,包含如何透过妥善交易机制确保买方权益、如何监督及验证专案执行成效。此外也提醒企业应厘清购买碳权目的,才能规划明智、有效率的采购策略。
碳交易是近日企业经营的热门议题,然而国际上也对部分碳权提出漂绿质疑。KPMG安侯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庄植宁指出,全球碳权交易大致分为强制性市场、自愿性市场,台湾政策方向为后者,环保署(即环境部)正在讨论子法。
庄植宁说,无论碳权来自国内或国外,自愿性碳权品质如何、是否真正具备减碳效益,就肩负碳揭露义务,并对股东、利害关系人、消费者、下游客户等负有法律责任之企业而言,想必是不容妥协之课题。
庄植宁指出,为避免造假、漂绿风险,透过妥善交易机制确保买方权益,及妥当分配各方责任,实需仔细酌量。
再者,碳权交易不像证券买卖为单纯一次性交易,在以专案为基础的碳权买卖中,双方契约关系可能持续数年或十几年,过程如何监督、验证专案执行成效,一旦碳权品质不佳时如何填补买方损失,也有赖专业服务及完善规划,避免日后交易纷争。
KPMG安侯法律事务所资深律师倪伯萱建议,企业应针对自身产品及市场特性,厘清相关国家、区域、乃至于影响力深厚的产业龙头所要求的碳规范内容,考量不同规范间就取得碳权条件、诱因、限制等之异同,并确定企业购买碳权目的为何,方能规划明智、有效率的采购策略。
例如企业若是因环评开发而有增量抵换需求,购买国外碳权恐怕没有帮助;若购买碳权是为了抵减国内碳费,则要留意后续子法规定的扣除比率,来评估最具效益的投资组合;同时也要考量,缴交碳费可抵减欧盟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但自愿性碳权则无法抵减CBAM。企业需要前瞻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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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自愿性碳权则无法抵减CBAM
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