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盼司法公平!柯文哲批:几千亿案子假装

楼主: Seals (海豹印章特种部队)   2023-08-15 01:21:49
原文恕删;
国家体制,检察官就是附属在行政的法务部里面的独立机构,今天检察总长在法律的规定
就是由总统提名,立法院图章盖下去人事案就通过了。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633253
所以质疑检察官抓小放大,其实这种说法不够聪明,因为可以更具体地说出来你看到什么
。因为检察体系掌握在民进党手中,检察官就不太会去查民进党的弊案,就算有勇敢的检
察官要去查案,也很容易被压下来或著被出卖,看黄国昌之前在吵“吹哨者保护法”,就
是在吵这个。
检察官不把案子提上来,连带地把司法系统的法官也扯下来,总不能要求法官自己冲出门
查案吧?
话说回来高虹安的公积金案具体上有两个面向;一是助理是否有浮报加班费、二是公积金
是否是事先讲好的附挂在薪水里面的不乐之捐。
一牵扯到的是刑法214条,致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万
五千元以下罚金。这条可以起诉助理(如果他事先知情薪水是浮报的)和高虹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214
二牵扯到的是刑法339条诈欺罪、或是贪污治罪条例第五条1之2,利用职务上之机会,以
诈术使人将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显然检察官是拣选这一条起诉),七年以上有期
徒刑,得并科新台币六千万元以下罚金。这条只能起诉高虹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7&flno=5
讲解一的部分:
因为立法院助理薪水是直接汇到助理银行帐户的,基本上不过问也没有一个制式标准来判
断这个助理是否应得这份薪水与加班费,所以立法院浮报加班费这件事情你可以说是普遍
存在的现况,但如果每个助理都说我拿得心安理得,那么也可以说这个现象根本不存在。
检察官也不会没事跑去查立院每个助理拿到的薪资是否合理;相反的今天助理如果每个人
都咬死说自己拿到的薪水都是合理的劳务所得,检察官就无法对助理有任何的起诉空间,
这就是高虹安男友李忠庭能够全身而退的原因。因为助理本身并非公务员,你只要咬死说
我没有浮报,我就是拿我该拿的,原则上就没事了,pass。
而不是像新闻说的,李忠庭说他不愿上缴所以无罪,因为薪水汇到你户头你想干嘛就都是
你的自由。
然而其他的助理似乎在检察官那里承认自己的薪水是浮报的,是高虹安指使他们并且汇入
公积金帐户,这点就等于送枪给检察官。且这几个助理法律常识不够,如果你坚持说你申
报的薪水都是你加班的合法所得,检察官还拿你没办法。但你自己跳出来说你配合浮报...
这等于是跟检察官自爆,无罪变有罪,就算你转污点证人也会被判刑好吗。且检察官只能
建议法官怎么判,但判刑的还是法官,你们从原本无罪讲到自己可能变成有罪,傻傻的。
讲解二的部分:
其实这就是今天板上一些护航跟土城找安攻防的重点了,根据法条,重点在于助理是不是
被迫捐出这笔款项的。今天助理不是公务员,但高虹安是,公务员不能使用权力迫使他人
交出财物。
我举个例子好了,今天派出所所长跑去某某夜市跟主委说,ㄟ主委啊,我看你这个夜市附
近案子很多,扒手、违停、抢劫层出不穷,我建议我们成立一个专户,大家存钱进来当作
资本来维护附近的环境,如果我们警察同仁和你们摊商有需要添购专门的设备就从里面拿
取金钱来方便行事。
如果今天摊商和主委都乐意拿钱出来,这个叫做夜市公积金,那就没事。相反的如果今天
主委跟摊商都跟法官说,我是被逼的,如果不是警察吓死我了,我根本不愿意搞这出,那
么派出所所长就有诈欺和贪污的危险了。
作者: drkkimo (花猫~ 努力工作)   2022-05-26 03:27:00
用充份的理由说服牠 让牠无可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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