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卖一级毒品只能判无期、死刑太严? 宪法

楼主: usokami (无名行者)   2023-08-11 15:55:07
1.媒体来源:
udn
2.记者署名:
记者 王宏舜、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卖一级毒品只能判无期、死刑太严? 宪法法庭今判违宪:2年内应修法
4.完整新闻内文:
男子黄俊言2017年贩卖一级毒品海洛因,收取800元台币,嘉义地方法院依毒品危害防制
条例判他16年徒刑,黄上诉,台南高分院认为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条第1项前段规定,与
罪刑相当原则不符,有违反比例原则疑义,声请解释。宪法法庭今认为条文对贩卖行为态
样、数量、对价,就算觉得轻微,依刑法第59条减刑后仍过重,牴触宪法比例原则。
因司法院释字第476号解释指该条文关于死刑、无期徒刑的法定刑规定,是本于特别法严
禁毒害之目的而为的处罚,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认为没违
宪,今天的判决则宣告在此范围内应予变更,相关机关2年内应修法。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条第1项前段规定“制造、运输、贩卖第一级毒品者,处死刑或无期
徒刑”,目前一级毒品包括鸦片、吗啡、海洛因、古柯碱。
因此条而声请释宪的约有2500件,宪法法庭最后仅受理由法院所声请的3件、人民所声请
的5件。
宪法法庭指出,立法者对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条第1项前段的规定是基于防制毒品危害目
的,一律以无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虽然有政策考量,但是对情节轻微的状况,即使适用
刑法第59条规定酌减其刑,仍有“情轻法重”致罪责与处罚不相当的情况。在这个范围内
,不符宪法罪刑相当原则,牴触宪法第23条比例原则。
今日判决起至修法完成前,法院审理触犯贩卖第一级毒品之罪而符合情轻法重的个案,除
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条款减刑外,另得依判决意旨减轻其刑至二分之一。
宪法法庭指出,因该条条文适用的个案犯罪情节轻重、危害程度差异很大,一律以无期徒
刑为最低法定刑,过度僵化,相关机关应检讨规范的法定刑,例如于死刑、无期徒刑之外
,另纳入有期徒刑的法定刑,或依贩卖数量、次数多寡,分别订定不同刑度的处罚。
宪法法庭书记厅厅长许辰舟表示,原因案件以外的案件,就算适用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
条第1项前段规定,因已判决确定,效力不受影响。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363170
6.备注: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