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A、B来分别代表一个不相同的不特定人士或团体
“A的创作”
这句话代表的是
这个作品是A制作做的
(这边就不延伸展开设计者与施工者的问题,
举例来说:建筑设计师跟建筑工人谁才是创造者)
“这个创作A的原创”
这句话代表,创作理念的表达方式,是A第一个这么做的
比方说:“A看了【史记】之后,就结合民间的稗官野史与乡野传说写了一本名为【史记演义】的章回小说。会说A是【史记演义】的原创,不会说司马迁是【史记演义】的原创”
“B的创作抄袭A的创作”
这句话代表的是
B的创作理念的表达方式跟A的创作理念的表达方式高度雷同
但高度雷同的认定只能靠法律认定了,毕竟人的权力,都是法律保障的
司法问题这边就先不再延伸了
举例来说:B声称看了史记,也用日文写了一本【史记の演义】,B的创作内容、段落、情节、对话、标点符号跟A的【史记演义】有高度雷同之处
我们能说B抄袭A吗?不能,因为抄袭是法律的问题,如果A不告当然就不会有抄袭的问题。
但B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吗?只能说不进入司法判决,就只能道德谴责囉?但道德标准在哪里,而且每个人的标准都一样吗?这边也不深入探讨了
可以给大家一个道德标准的思路。一个创作与另一个创作的的本身的相似或引用程度的界线高低,对整体创作环境的影响程度。
有兴趣可以去Google 欧阳尚书、敖厂长抄袭
最后给大家影片作为可以思想的例子
https://youtu.be/eTszCHoCLq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