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林嘉东
3.完整新闻标题:
酒驾撞死路人肇逃 国民法官重判9年
4.完整新闻内文:
基隆地院的第一件国民法官制审判案件,为男子高翊峻酒驾撞死五十二岁孝子陈顺隆肇逃案
,检辩就高男能否安全驾驶激烈攻防,合议庭评议后认定高男确已不能安全驾车,昨依酒驾
致人于死、肇事致人死亡逃逸两罪,对高男量处“重度”的九年徒刑;本案是国民法官法制
度上路以来的第三件判决,也是量刑最重的一次。
台北地院上周宣判的国民法官审判案件,被告李佳修酒后无照驾车,与友人竞速狂飙,于行
政院前地下道撞死前车驾驶,犯后还与警方争执及试图找人顶罪,被认为行为恶劣,获判七
年二个月徒刑,宣判后被认为属中高刑度。国民法官审理的史上第一案,是长期遭家暴的季
姓妇人杀夫案,被依杀人罪判处七年二个月徒刑。
高男辩没喝醉 检:驾车前走路摇晃
廿二岁高男今年一月在友人基隆市租处饮酒后,清晨酒驾撞死陈男后弃车逃逸,十一小时后
投案,酒测值只剩每公升○.○六毫克。国民法官与职业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时,高男主
张肇事时没有喝醉,可以安全驾驶;检方则提出监视器影像,指高男驾车前站不稳、走路摇
晃,驾车时超速、过弯跨越双黄线,已不能安全驾驶。
合议庭:肇事冷血入睡 显不胜酒力
检察官说,死者被高男酒驾撞得身体残缺不全、支离破碎,高男犯后却只承认肇逃,辩称没
有酒醉,犯后态度不佳,迄今未赔偿家属,建请法官合并量处九年至十一年。辩护律师则建
请量刑二年至三年。
合议庭宣判后说明量刑理由,指出高男酒驾跨越双黄线,至肇事地点时,可看见死者,却称
只见到违停车辆,显与正常人视野不符,且被告有睡眠障碍,肇事后竟能冷血入睡,显因不
胜酒力所致,已不能安全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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