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独/准消防员受训做“人形蜈蚣”伤颈椎

楼主: jing1219 (Ice cream cake)   2023-08-05 01:40:12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林孟洁/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独/准消防员受训做“人形蜈蚣”伤颈椎变跛脚 消防署国赔496万
4.完整新闻内文:
朱姓男子4年前通过警消特考后接受教育训练,做俗称“人形蜈蚣”的堆叠训练时,因前
方学员摔落地面,导致他颈椎椎间盘突出、脊髓损伤等,至今无法跑跳、没有冷热痛觉,
被认定为重大伤病、领有轻度身心障碍证明,他请求国家赔偿,台北地方法院判内政部消
防署应赔496万余元,可上诉。
朱2018年通过四等消防警察人员特考,隔年1月16日到消防署训练中心,参加为期3周的消
防特考班预备教育,也就是教育训练;朱2019年1月29日下午被区队长指示和其他学员做
“人形蜈蚣”训练,学员排成一纵队,每位学员双腿放在后者的肩膀及背部,再全员以双
手撑起身体,与地面平行。
朱主张,当时他前方的学员体力不支摔落柏油地面,但双腿仍在他身上,导致他头颈部受
到瞬间外力,诊断为颈椎椎间盘突出、脊髓损伤和脊髓神经压迫,接受2次手术并持续接
受复健、干细胞疗法至今,仍不能跑跳、快走、走路跛脚、身体左侧没有冷热及痛觉、右
侧身体障碍无法准确握笔写字,经卫生福利部认定为重大伤病,领有轻度身心障碍证明。
朱指出,“人形蜈蚣”训练具高度危险性,未纳入当年度课程配当表,但训练中心人员却
擅自实施,违反训练计画、比例原则及公务人员保障法、公务人员安全及卫生防护办法等
,认为人员有疏失;他当时年仅24岁,大学毕业通过特考,却在训练期间遭受伤害,人生
严重受影响,现在于环保公司担任技术员,要求消防署国家赔偿看护费、交通费、不能工
作损失、劳动力减损、精神慰抚金等,共计660万8688元。
消防署反驳,消防员出勤需耗损大量体力,且讲求团队合作精神,为了消防员能顺利完成
救灾任务,须接受高强度训练、重视培养团队精神,才利用自由运用时间施作“人形蜈蚣
”训练,且每组训练约1至2分钟换手,学员可以暂时休息,符合比例原则,没有违反训练
计画。
消防署指出,“人形蜈蚣”训练属于静态肌耐力训练,不像柔道、摔角或搏击,健康成年
人正常操作不会受伤,而从病历、健保资料,朱入训前即患有老年性骨质疏松症、骨刺、
颈椎退化性疾患,认为他受伤与训练没有因果关系,且朱隐匿病情参加训练,应自负结果
,训练中心人员没有过失。
根据其他学员访谈内容,“操到后面有听到一些学员有在哀嚎”、“隔天也有不少同学横
纹肌溶解住院观察几天”、“堆叠动作很危险”、“很多同学都有上肢无力以至于直接坠
落地面”等。
台北地院认为“人形蜈蚣”确实不是明文规范的训练内容,而学员除了自身体能状况,还
得承受其他学员体能状况影响,具相当危险性,认为逾越裁量权限。
另依朱的病历虽显示老年性骨质疏松症、骨刺等,但时间都在施作“人形蜈蚣”训练之后
,认定朱接受训练,因前方学员摔落地面,导致他头颈部受伤,之间有因果关系,审酌后
判消防署要国家赔偿496万36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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