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96年民法亲属编修正后,子女不再只能从父姓,大部分的民众观念也逐渐开放,或是会
: 在结婚前就先协议完成。
: 律师李育升:“建议事前夫妻就应该双方先进行沟通,并且书面的方式来做约定,如果担心
: 有争议可以由律师见证,或者是公证人来公证,来加强法律上的效力。”
: 为了孩子姓氏偷刻印章,一家人闹上法院恐怕也已经伤了夫妻之间和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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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1332838
: 备注:
: 不验验D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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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想到
依据民法第1059条规定
父母如果对小孩姓氏约定不成时
由户政事务所抽签决定之
真的有人看过有小孩姓氏是用抽签决定的吗?
如果小孩长大后知道自己的姓氏是靠抽签决定会怎么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