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房价越来越高,房贷的可贷年数一直往上拉。
有时会听到有人说买个房子贷30-40年,不知道房贷先缴完还是人会先死掉。
往往这时又会出现反面意见,“谁叫你缴完?卖掉啊!缴屁缴?”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一个负债转移就解决了(反正房子好卖?)。
现在社会的主流意见到底该缴贷款还是不缴?
1. 强者朋友A每天省吃俭用,出门不是骑125就是开着家传牛头老车,一年出国不到1次。
因为身上没什么钱被嫌弃,真的出事也拿不出现金,但可以提前还清。(10年还清)
2. 强者朋友B跟大多数人一样,跟着贷款期数还(30年)。
身上有好几百万可以放股市投资或定存,
生活过得滋润,一年可以出国3.4次,还可以开得起进口车。
这两种人生有什么优劣吗?
我先说,我认为1会娶不到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