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达德能源弊案!云林县议长沈宗隆认收贿

楼主: saintmin1002 (Ming1002)   2023-07-28 11:37:11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蔡佩旻、陈韵如/云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达德能源弊案!云林县议长沈宗隆认收贿2600万 贪污罪起诉
4.完整新闻内文:
云林县议长沈宗隆等人涉嫌收受达德集团贿赂,经检方侦查终结,认议长沈宗隆、包商钟
庆郎、县议员王又民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嫌起诉;
达德集团前董事长王云怡、云林办公室前执行长潘正纲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第11条第4项、
第2项非公务员对于公务员不违背职务交付贿赂罪嫌,并于26日提起公诉。
云林地检署表示,自2019年6、7月间起,达德集团云林县内设立风力发电厂,期间因民众
、地方人士及云林县议会部分议员反对,时常发生陈抗事件,连带影响云林县政府对开发
案支持的态度,导致集团所属专案公司向云林县政府申请公文、建造执照及使用执照取得
时程不如预期顺利,风场开发进度大幅落后。
为了解决此事,达德时任董事长王云怡遂透过集团云林办公室执行长潘正纲寻求云林县议
长沈宗隆、议员王又民支持,希望能够借由他们监督、质询云林县政府及提案议决地方政
府自治条例案职务上的权力,并运用议员的职权向云林县政府官员施压,要求云林县政府
相关单位缩短达德集团申请公文及相关执照之时间。
达德集团在云林县最大开发案为所属专案公司允能公司离岸风力发电厂,预计施作80座风
力发电机,王云怡要求承揽允能风场防淘刷工程下包外商公司,将工程项下的抛石工程交
由沈宗隆指定的钟庆郎所经营之公司承揽,并指示潘正纲与沈宗隆、钟庆郎居间协调,在
要求、促使外商公司与钟庆郎的公司签约,亦借由刻意提高抛石单价的方式,使沈宗隆、
钟庆郎无须与外商公司为商业谈判、斡旋,即可从中获得贿赂。
最终外商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与钟庆郎的公司签订抛石工程合约,王云怡、潘政纲遂得
以此抛石工程款挟藏贿款,再透过钟庆郎交付贿赂给沈宗隆,沈宗隆则同意以职务上行为
多方协助达德集团,让沈宗隆自承揽达德集团、外商公司的抛石工程中,获得2000万元的
贿赂,钟庆郎则获得540万4899元的贿赂。
对此,潘正纲、沈宗隆、钟庆郎于侦讯时坦承上开犯行,且沈宗隆、钟庆郎也已缴回全部
犯罪所得。
另外,议员王又民的部分,他则是于2019年间向潘正纲表示,希望达德集团能给予金钱赞
助,王云怡事后同意每年支付150万元现金给王又民。而王又民及其游姓助理于2019年8、
9月至2022年11月间,陆续向6家厂商购买、取得买受人为达德集团之不实发票后,由王又
民将不实发票交予潘正纲,再由潘正纲以“礼品赞助”、“活动补助”等名目向达德集团
申请交际费,再由达德集团汇款交际费给潘正纲后,他再提领现金亲自或由其配偶交付给
王又民,期间共计交付275万元贿款,而王又民则以职务上行为协助达德集团。
全案经云林地检署侦结,认议长沈宗隆、包商钟庆郎、县议员王又民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第
5条第1项第3款不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嫌起诉;达德集团前董事长王云怡、云林办公室前
执行长潘正纲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第11条第4项、第2项非公务员对于公务员不违背职务交付
贿赂罪嫌,并于26日提起公诉。
云林地检署重申,绿能建设系国家既定的核心能源政策,因此呼吁相关行政部门、民意代
表应依法作为,绿能厂商亦应循合法管道进行投资建设,遭遇陈抗及有心人士勒索等困境
,应寻合法管道协调、检举,莫为开发案成败、进度铤而走险,若事涉不法,本署及司法
调查机关必将严加查办,作为维护法治社会及经济发展秩序之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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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外号“黑龙”,中国国民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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