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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争议款,李四川副市长竟然说柯文哲没编预算,故意混淆视听,推诿卸责,令人遗憾!
台北市政府对于争议款可以动用第二预备金,因为每年市府手上有将近七亿四千万的第二
预备金,如果不足,还可以再提追加预算,而第二预备金的用途就是用在‘政事临时需要
’,尤其是这类有利息支出的赔偿款或争议款。
曾经,有一件陈水扁时代的诉讼案(基隆路车行地下道),缠讼二十多年,光利息就占一
半(每年百分之五)以上,柯市府是以第二预备金支付,付太慢,还被议会要求追究相关
人员责任,而且动用五千万以上的第二预备金要经过议会同意:
2019年12月12日中时新闻网报导:
台北市政府1988年间以16亿800万元标出“台北市松山信义计划一号广场地下停车场新建
工程等7项工程”,但因市府未依计画封闭道路等因素导致工程延宕,忠和营造遂向市府
提起国赔诉讼。
缠讼将近30年后,今年7月市府遭判国赔3亿6208万元定谳,却迟至11月才向市议会提起动
支二备金支付案,市议会大会怒轰市府藐视议会,16日决议动支二备金偿付,并在一周内
提出报告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李四川副市长指称柯文哲任内没有编1.9亿预算,那是因为公务机关针对诉讼或争议款本
就应该以第二预备金先行支应,因为前一年根本不可能事先知道最后调解或判决金额,也
没办法在前一年先编预算,所以,当争议或判决确定后,市府应该先以第二预备金支付(
五千万以上还要报议会同意),不可能等争议金额确定后再编列预算到第二年才支付,因
为会延伸更多利息。
李副市长担任公职多年,应该很清楚相关程序,这类争议款或赔偿款不可能事先编列公务
预算,因为预算通过要第二年才能动支,拖延给付反而制造更多利息,李副市长不以第二
预备金支付争议款,反而指控柯文哲没有编争议款预算,显然是故意推诿现任市府应尽的
责任。
李副市长,请你赶快提拨第二预备金报市议会同意吧,否则,按照前面的惯例,市议会应
该要追究现任市府为何拖延不动支二备金报议会动支,反而造成每月八十万迟延利息,我
在议会21 年,这种事情常常有,尽责的公务人员及政务官都很清楚该怎么做!
#说实话做实事不困难
#只想着推责任给别人不会解决问题
备注:直球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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