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鲍建信
3.完整新闻标题:
考量200员工生计 老板6次酒驾罚180万
4.完整新闻内文:
高市拥有三家公司的魏姓负责人,被控第六次酒驾,经地院依公共危险罪判处易科刑半年
,检方上诉要求改判八月,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审酌他若入监,二百多名员工生计受影响,
宣告缓刑五年,但须支付国库一百八十万元定谳。
判决书指出,前年九月十九日下午,魏男在高雄市左营区某店家饮用酒类。于当天晚上九
点多开车外出,与小自客车擦撞后离去,警方据报循线至魏男住处,他曾一度拒测,酒精
浓度超标。
高雄地院审酌魏男距前次酒驾已五年,不算累犯,依公共危险罪判刑半年,如易科罚金,
以一千元折算一日共十八万元。
检方上诉指出,魏男企图混淆调查以掩饰犯行,经审判长数度晓谕及传唤证人后仍否认,
显见毫无悔意。被告已第六次酒后驾车,前五次均处五月以下易科刑,对他而言无关痛痒
,要求改判八月。
魏男则说,他有入监服刑的打算,但目前三家公司营运严重亏损,若发监服刑,公司必然
违约倒闭,两百多名员工无以为维生。又说,已进行酒瘾治疗,请求给予缓刑五年。
二审合议庭考量魏男年近七十岁,认罪并治疗酒瘾,及一旦入监对社会经济可能造成一定
程度冲击,于是准予缓刑五年,但须支付国库一百八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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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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