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是警察不走正式程序跑流程习惯了
至少个人觉得让未成年配合诱捕这件事挺玄,有程序能核准吗??
然后,想想之前没多久才爆没跟检察官申报线民,害其被迫逃亡。
#1aiuvvl5 (节录三句,详细请见原文。)
经调查警方确实有接获被告(线民)提供走私毒品情资,经被告同意制作证人笔
录后报请检察官指挥侦办。
但检察官向法官表示,警方并没有告知检方有“线民”一事。
国内2件具指标的枪、毒案,岂料“线民”变“共犯”,遭黑道追杀、白道通缉。
从日常临检、安排线民再到这次钓鱼执法
我看警察根本是威风习惯了
反正皇权不下县嘛~~
法律、程序什么的,再说、再说~~
最后就变成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