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行天宫受赠失智翁9房产!回应挨轰竟狂删

楼主: kauosong (如何一少年,匆匆已白头)   2023-07-20 18:41:50
民法
第 408 条
赠与物之权利未移转前,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其一部已移转者,得就其未移转之部分撤
销之。
前项规定,于经公证之赠与,或为履行道德上义务而为赠与者,不适用之。
已赠与出去的 是无法要回
行天宫是财团法人也没有法律依据说还就还
这要有流程
再来
1.张先生是自愿且经过公证的赠与 。不是被逼或诈欺
2.张先生的女儿为养女。近期感情不睦。且据报导 张先生怀疑养女与志工想要谋夺财产

清官难断家务事
根本就不知道人家家里的事也不知道是非原由就开骂行天宫
不是故意的就是傻了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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