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QQKKQKQK与hay955940一案裁定

楼主: KOTD (这只是代号)   2023-07-19 16:32:36
※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总是觉得啊
: 这水真查起来的话,会是很深的无底洞...
: 举例来讲:
: 一位同时兼任欧兔板、猴痘板、小畑健板板主,以及艺术研究院组长;另曾任泰国板板主
: 和聊天小组组长(且更是因猖狂的包庇行为而被免职处分)
: 另一位则曾任卡漫群组长、服务软件小组长及海贼王板板主
: 而被揪出的其他分身方面,其中一个帐号现为自行车旅行板板主;余者现时可能不具备任何
: 板务部辖下管理人员的职务,就算有也是事后由站长揭发的时候了
: 如今牵一发而动全身,串出的“粽子”可能不仅于此
: 卡漫群组的未知弊端,将来似要继续追查下去
: 但不管怎样,昔日曾受其连环困扰的使用者们,如今终可安下心头大石了吧... (?)
: 备注:
: 目前我在遭受耳鸣困扰的当下,撰写这篇文 (而且还存在多天没能消散) ...
QKKQKQK要我贴的:
之前Frostmaifen利用专案搞卡漫的人,帐号停权。
那在相同标准下,这个案子是不是也要比照办理?
https://www.ptt.cc/bbs/NTU_Service/M.1681534618.A.A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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