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71岁阿北太狂!逆向闯国道1.4Km 3车闪

楼主: jganet   2023-07-19 12:17:02
71岁阿北太狂!逆向闯国道1.4Km 3车闪不过衰撞…吞罚单吃刑责
ETtoday
记者陈以升、蔡怡萍/新北报导
https://i.imgur.com/W3Jiw56.jpg
这样太危险!有一名71岁李姓男子15日晚间疑似走错路、直直从国道1号新北林口交流道南
向出口匝道开上去,惊险避开当时要下交流道的大量车潮,逆向行驶,让迎面而来的其他驾
驶全都吓傻连忙闪避,阿伯还一路往前开了1.4公里、沿途擦撞了3部小客车才停下,幸好都
没有人受伤,事后警方除开出罚单(最高可罚3万6)外,并将阿伯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地检署
侦办。
警方指出,在7月15日晚间20时23分许获报,一辆银色自小客车逆向行驶在南向林口路段,
并与数台车辆发生事故,立即通知交控中心监看影像,并立即派遣线上巡逻车前往,于南向
39公里林口路段发现该车及其他事故车辆,依规定处理并带回侦办。
初步了解,71岁的李姓男子驾驶自小客车,因路况不熟悉,不小心由林口A交流道南向出口
匝道,逆向开上国道1号南向主线车道,并一路逆向往北行驶约1.4公里,沿途擦撞3部小客
车肇事,所幸当时车流量大,现场车速皆不快、无人受伤,各车驾驶人酒测值均为0.00mg/L

公路警方表示,李男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1项6款,可处新台币6千以上、3万
6千元以下罚锾,依法制单举发。另涉违反刑法第185条之规定,也依公共危险罪移送地检署
侦办。
6月30日起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施行,新增第43条1项6款规定,在高速公路
或快速公路回车、倒车、逆向行驶等行为,纳入第43条危险驾驶处罚;提高罚锾上限由新台
币2万4000元提高至3万6000元。并吊扣牌照6个月。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719/2543049.htm
备注:
阿北出事了!
连结内有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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