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北市警性侵少女43次!辩一个好奇一个糊涂

楼主: st210113 (60%摄影+40%阿宅=咖啡熊)   2023-07-18 11:37:26
1.媒体来源:
三立
2.记者署名:
杨佩琪
3.完整新闻标题:
北市警性侵少女43次!辩一个好奇一个糊涂 二审仍重判8年10月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许姓警员被控休假时,趁著借住在麻将女牌友家,对女牌友年仅12岁的女儿性侵得
逞,次数多达43次。许男否认犯罪,强调是双方你情我愿,一审台北地方法院依对未满14
岁之女子犯强制性交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另依对于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共42罪
,各判3年4月有期徒刑,合并应执行期9年6月。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判决8年10月有
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许姓警员平日留宿警察宿舍,因打麻将认识的女牌友让许男在休假日时,可到
位于新北市新店的住处休息,双方交情好到许男甚至认女牌友的女儿为干女儿。
少女控诉,许男留宿时原本都睡在客厅,却趁妈妈上班时对她性侵。许男还威胁她,如果
告诉别人就会完蛋,她因此不敢说。但之后许男多次在经济上资助她及她母亲“我觉得是
报恩,但有时又觉得恶心,不过已经发生了..”。许男则辩称,是少女的好奇心加上自己
一时糊涂,他对少女感到很抱歉,但没有强迫,直到少女交了男朋友,才拒绝与他发生性
关系。
检方清查,自2021年3月起至12月,许男共得逞43次,依法起诉。一审法官认为,许男身
为警察却知法犯法,利用被害人母亲的善意,无视被害人心理、人格尚未健全发展,严重
戕害少女心灵,影响其对两性认知,且一再推说是少女主动要求。考量双方并未和解,依
法重判许男9年6月有期徒刑。
二审高等法院考量双方达成和解,但仍认定许男犯性侵未满14岁少女加重强制性交罪,及
42次与未满14岁少女性交罪,判处8年10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324374
6.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以天为单位),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注意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