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法务部在111年9月15日提出了“外役监条例”部分条文的修正草案,经行政院核准后,
: 于同年9月22日函请立法院审议,希望能够尽快改善外役监制度,让遴选审查程序发挥筛选
: 功能。
送审快一年了,有时候光速通过,有时候遇到黑洞连光也过不了
不要怪大家在酸不是审不过,是淫进党不给过
: 二、根据修正草案第4条的规定,已明确排除了涉及杀警等恶性重大犯罪、对公共秩序和社
: 会安全造成威胁的犯罪行为。包括故意犯罪致人死亡、犯罪属于十年以上的重罪、妨害公务
: 造成重伤、脱逃、强盗、加重诈欺、掳人勒赎等重大暴力犯罪。
按这标准大部分人都能外役监
重大贪污犯污了几千万上亿的,也能去外役监爽,鼓励大家要贪就贪五亿
: 三、法务部将全力配合立法院的修法进度,持续与各政党沟通,呼吁请尽快完成修法程序,
: 以回应民众的期望。
沟通个屁,黑箱硬干多少次了
不想过的法案就牵拖在野政党出来揹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