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5岁女童作证“3岁时有鸟鸟放嘴巴” 兽父

楼主: flymyfinger (飞我指)   2023-07-08 17:13:35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2023-07-07 12:22 联合报/ 记者 王圣藜/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5岁女童作证“3岁时有鸟鸟放嘴巴” 兽父判4年6月
4.完整新闻内文:
台北市大安区1名男子与妻子离异,趁探视3岁女儿时,以生殖器、电动按摩器碰触女
儿的阴部、臀部,前妻提告,男子不认罪,台北地院评价证据,依对未满14岁之女子
犯强制猥亵罪,判男子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诉。
男子与妻子2018年9月21日两愿离婚,谈好女儿权利义务由前妻监护,也协议父亲与女儿
会面交往的时间、方式,前妻于男子探视女儿时,会牵女儿到男子住处附近,将女儿
交给男子。
检察官指控,2019年3月至同年11月间的某一天,其时,女儿才3岁多,男子在住处的房
间以生殖器、电动按摩器碰触女儿的眼睛、鼻子、嘴巴、外阴部及臀部,强制猥亵女
儿,女儿多次向母亲表示不愿与父亲见面。
2020年1月,女儿与父亲会面后情绪又崩溃,母亲将女儿带往医院察觉异状,由院方通
报家暴中心处理,检警介入查办。
男子到案否认猥亵女儿,称只有带女儿去公园、游乐场玩时才与女儿单独相处,在家
时长辈都在,不可能犯罪。
法院调查,女儿出庭证称,父亲在家会用“鸟鸟”放在她的嘴巴,她不喜欢父亲,叫父
亲“那个人”;女儿绘制被父亲使用的东西,外观与电动按摩器、跳蛋相似,法官因
而认为,女儿作证时仅5岁,却具体描述遭遇细节,认定没有构陷父亲。
判决说,被害女童从2019年3月起与父亲会面后,行为举止都发生变化,女童母亲证称,
女童在幼稚园禁止同学说父亲的姓氏,认为女童一看到父亲即缺乏安全感、有分离焦
虑、会做恶梦、甚至回避谈论父亲,认定父亲性侵属实。
判决指出,男子为被害女童的生父,理应在相处过程中对女童悉心呵护,却为满足私
欲强制猥亵,犯后否认犯行,毫无悔意,考量他自陈从研究所毕业、目前从事资讯软
体业、月收入16万元等,判刑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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