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服贸十大真相等文章失踪? 海基会:确保

楼主: ato0715 (熊)   2023-07-06 18:20:58
※ 引述《Tsucomi69 (N9SU3XL3AJ4)》之铭言:
: 1.媒体来源:UDN
: 2.记者署名:记者陈政录
: 3.完整新闻标题:
: 服贸十大真相等文章失踪? 海基会:确保官网稳定运作
: 4.完整新闻内文:
: “重启服贸”话题近期受关注,但海基会官网上,原刊载的“服贸十大真相”等文章却失
: 踪,显示为正进行优化工作,引发蓝营质疑是否剥夺人民知的权利。对此,海基会发言人
: 蔡孟君6日说,官网部分文章近期在短时间内,点阅次数突然大量增加,“确实是有点异
: 常”,为确保官网稳定运作,正进行网页架构优化,完成后会再开放浏览。
: 海基会6日下午举办新闻背景说明会,面对媒体关切,蔡孟君坦言这件事情“大家都很关
: 心”。据了解,目前包括9年来仅500多次点阅,近日突增至5万多次的“服贸十大真相”
: 说明内容,以及外交部政务次长李淳过去在海基会交流杂志写的《两岸服贸协议的下一步
: 掌握在你我手中》文章,点入后均显示为正进行优化工作。
: 蔡孟君解释,官网部分文章,近期出现短期间内点阅次数突然大量增加,“确实是有点异
: 常”,海基会作为提供服务的第一线机构,每天服务量很大,确保官网稳定运作非常重要
: ,所以正进行网页架构优化,希望能确保整体运作正常,提升浏览的品质,等待相关工作
: 完成后,会再开放。
: 至于所谓具体的“异常”情况为何,是否有查获来自海外的IP?蔡孟君仅表示,站在海基
: 会的立场,不会主动去推测原因,最近这个议题比较引起关注也是一个可能性,但对于后
: 台资讯,目前没有进一步的资讯可以提供。
: 网站会如何“优化”,蔡孟君说,优化就是让民众浏览顺畅,不会受到阻滞,待完成后内
: 容都会重新上架,不会做更改,至于工程时间多久还待了解,“如果真的重新开放浏览大
: 家会知道”。
: 同场说明会上,蔡孟君也再次提醒,国人赴陆,可登录陆委会“国人赴大陆地区动态登录
: ”系统,和善用海基会24小时紧急服务专线 ,以保障个人人身安全,并确保在遭遇紧急
: 事故时,可即时获得处理。
: 她举例,端午连假期间,有一名只身前往大陆出差之台干A突于下榻旅馆猝死,由于查无A
: 任职企业及在台亲友联系方式,大陆公安紧急联系当地台商协会,并透过台商协会转请海
: 基会查找家属。
: 她说,因台干A未进行动态登录,以致耗费较多时间去查找家属,所幸并未耽搁家属善后
: 处理实质程序。若台干A在赴陆前完成动态登录,并留下紧急联络人资讯,纵使在连假期
: 间,海基会也能在短时间内与家属取得联系,提供各项必要协助。
: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7282740
: 6.备注:
: 我知道,等选完就能稳定运作了
呵呵,民进党的下三滥手段还少吗?
幼稚园儿童都能拿来政治斗争了
删你一个网页只是刚好而已啦
阿不就还好我当初有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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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贸10大真相
资料来源/经济部、陆委会
整理/编辑部
更新日期:10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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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服贸开放大陆人来台抢我的工作?
真相:服贸协议没有开放陆劳!
 服贸没有开放大陆基层工作者来台就业,少数企业负责人和管理阶层来台从事经营管理
,是依据现行规定,服贸并未进一步放宽。服贸协议第三条明文规定准用世界贸易组织服
务贸易总协定(GATS)关于“自然人移动的附件”规定,这个规定就是不能影响双方
的就业市场。
 政府让企业负责人及管理阶层来台,是为了让陆资便于管理他们在台湾投资的公司,且
申请有一定门槛,政府也会严格审核。依据现行规定,陆资投资金额达二十万美元(约新
台币六百万元)以上,可申请两人来台进行经营管理,投资金额每增加五十万美元(约新
台币一千五百万元),得申请增加一人,最多不能超过七人。
 若是申请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来台,则必须在台投资三十万美元以上,且最近一年或前
三年平均营业额必须达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才能申请,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硕士或
学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专业技术证明且具五年相关工作经验,更重要的
是,这些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被解聘就必须离台,不能留在本地找别的工作。举例而言,
如果大陆的餐厅派遣员工到台湾的分店担任经理,一旦该员工不担任分店经理,就必须返
回大陆,不可以留在台湾找其他工作,也无法藉工作之便,申请成为台湾居民。
 事实上,陆资创造的就业机会远大于陆资管理人员来台人数。截至二○一三年底,陆资
来台投资引进大陆白领管理人员仅二五九人,但却雇用台湾本地员工达一○二三九人,证
明开放陆资来台投资可以增加就业机会,而非抢走本地人的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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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以后大陆人移民来台更方便,瓜分台湾健保资源?
真相:服贸没有开放投资移民!
 服贸协议没有开放投资移民,也没有开放长期居留。现行陆资投资人、主管或技术人员
来台短期停留,是根据“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服贸并未进一步放宽。
 政府对于大陆企业来台投资的陆资企业负责人或专业人士来台工作,设有严格的资格条
件及人数限制。陆资在台企业之主管或技术人员申请来台,原则上第一年只会核发一年效
期多次入出境许可证,第二年起,公司营业额须达到新台币一千万元才可以重新申请换证
。因此,对于陆资投资人、主管或技术人员来台,政府不但没有无限期给予入出境许可证
的展延,也没有开放其来台长期居留,遑论取得身分证及投票。此外,依据《全民健康保
险法》规定,不论是外资或陆资,均须在台连续停留满六个月以上,其本人及随行眷属、
子女,才可申请参加健保。根据经济部投审会统
计,截至二○一四年一月底止,已核准陆资来台投资四九五件,而经济部投审会核准主管
或技术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来台共计二六四人,约八成以上的大陆籍主管都是只身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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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签了服贸等于门户洞开,让陆企挟著雄厚资本来台投资,台湾中小企业会被蚕食鲸吞?
真相:陆资来台政府设有安全阀!
 政府自二○○九年六月三十日开放陆资来台投资至服贸协议签署前,已开放一百六十一
项服务业,其中包括外界疑虑较高的零售、批发、餐饮等服务业,但是至今并未发生小店
家全倒的情况。尤其像游乐园、影印、翻译、清洁、会议展览、摄影、租车等服务业,早
已开放陆资独资,至今却没有任何一家陆资投入。
 事实上,服贸协议生效后,陆资提出的投资申请,如果会在经济上产生独占、寡占或垄
断性地位,或者在政治、社会、文化上产生具有敏感性或影响国家安全,以及对国内经济
发展或金融稳定,发生不利影响等可能时,政府仍可禁止其投资;而陆企如果有杀价等不
当竞争情形,可依公平交易管理机制依法处理,政府也会视协议执行情形,适时强化或改
善相关行政管理措施,以避免对我方业者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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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台湾九九‧七%是中小企业,签服贸协议获利的只有大财团,中小企业却无利可图?
真相:只要有企图心,开放的环境反而提供更多的机会!
 是否有利可图,看的不是企业规模大小,而是看企业经营者有无雄心壮志。服贸协议中
,大陆开放的项目,并非只有金融、电信、运输等适合大企业经营的服务业,还有许多适
合中小企业经营的行业,例如:电脑相关服务、一般商品的零售、市场调查、摄影、包装
、装潢、印刷品的印刷、影印、笔译和口译、录音录影带分销、旅行社、建筑物清洁及环
境服务(排污、废物处理、废气清理、降低噪音等服务)等。
 事实上,赴大陆投资者,九○%是中小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许多台湾中小企业业者
,赴大陆发展后,因为有广大的市场支持,甚至可以发展成为大型企业,例如:象王洗衣
、都可茶饮(COCO)、85度C、丽婴房、自然美等,都是中小企业获利的例子。还
有,未来台湾业者在福建经营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持股比例可达五五%,中小企业生产的
农、工产品或是微型卖家贩卖的小商品,都可以透过这些台资控股的网站,把商品卖到全
大陆。
 开放陆资来台对中小企业亦有利。吸引外资进入台湾市场,可活络台湾的经济,刺激本
地消费,为中小企业创造进一步发展空间,而陆资企业所需的场地、装潢、日常消费等,
亦可带动本地中小型服务业的发展。又陆资企业营运所需原物料或商品仍然会增加本地采
购,也有利于中小企业。以麦当劳等餐饮业为例,在台设立多家分店所用的食材大多在台
湾取得,并在台雇用员工,批发零售业也是如此。
 陆资来台后,国内中小企业可透过与陆资合作方式,发挥彼此强项,一方面经营台湾市
场,另一方面也可藉合作经验,回头合作经营大陆市场,为国内中小企业发展另一种拓展
大陆市场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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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服贸协议开放第二类电信及公共工程,让台湾深陷国安危机?
真相:政府有把关,影响国安可能性非常低!
 服贸没有开放第一类电信,只开放第二类电信事业特殊业务的其中三项,例如传真存转
服务、电话秘书服务等,占电信营业额低,且都是过时技术下的服务,陆资持股也不超过
五○%,不具控制力。此外,政府对业者进出机房都有严格的查核管理机制,不会影响国
家安全。
 公共工程方面,服贸协议第三条明文指出服贸协议不适用政府采购,所以开放内容是民
间一般建筑案件,不会出现陆资承揽公共工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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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服贸协议黑箱谈判,国会和民众签完才知道,签完还不能修改?难道不能重谈吗?
真相:服贸生效施行后仍可检讨修改,重谈不见得是最佳选择!
 服贸是依据ECFA第四条的授权,并于历次经合会公布协商的进展。谈判期间,各服
务业主管机关基于保密,是以小型、非公开方式征询业者意见,亦与相关服务业公会或协
会代表进行一百一十次咨商或小型座谈。协议签署后,亦办理数百场说明会或座谈会说明
协议内容。
 国会沟通方面,服贸签署前,曾向国会进行三次专案报告,分别是四月二十五日、五月
二日、五月三十日,其中一次还是秘密会议。
 更重要的是,服贸签署后,并非没有修改的空间。服贸协议第八条设有紧急磋商机制,
一旦对服务部门造成实质负面影响就可要求磋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第十一条则明文,
可采取GATS(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第十四条及第十四条之一的例外规定,
在保护公共道德或秩序、保护人类生命安全或健康及维护国家基本安全等需要时采取例外
措施。第十七条更明定承诺表中任何承诺实施满三年后的任何时间,一方可依照该条规定
修改或撤销该承诺。此外,还有第十九条的检视条款(一年后可以开始检视)、第二十三
条的修正条款(生效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修
改协议条文及承诺表内容),以及ECFA第十六条的终止条款(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没
有默认立场),均是政府设下的安全阀。
 或许有民众认为,为何不干脆重谈?但是,重谈真的是最好的选择吗?
 主张重谈者认为,两岸开放不对等,所以要重谈。例如美容美发、跨境服务(就是电子
商务)、出版印刷等,都是我国开放程度高于陆方,应重谈。但我国开放程度低于陆方者
,如会计审计、工程设计、货运、第一类电信、教育,到银行保险,基于“对等开放”原
则,是否也要开放?事实上我方并无开放的条件。但是,如果说重谈是为了我方开更少,
陆方开更多,岂不是又要陆方单方面让利?
 重谈旷日费时,大陆也可借此提出“没要到”的项目,而韩国、东协十国又积极想追上
台湾的脚步,加速与大陆的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一来一往间,重谈对台湾未必
有利。
 对于我方“没要到”的项目,更有效的方法,其实是在协议生效,且开放陆资条件也成
熟后,再开启两岸后续补充协议,扩大开放项目,才不会牵连“已经要到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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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服贸协议双方开放内容不对等?
真相:开放对不对等,还应考量大陆给台湾的待遇是否优于外国!
 不是一方有开放,一方没开放就不对等。例如,服贸协议陆方给我优于外商的待遇,而
我方给予的六十四项中有部分仍低于对外商开放程度,这些也应一并考量。我方开放内容
事实上有很多属于现行已开放的项目,例如杂货店、餐厅、面包店、文具店、运动用品、
服饰店超商等餐饮或批发零售业,均是二○○九年六月开放陆资投资的项目,迄今并未造
成相关行业的冲击,台湾民众应对自己的竞争力及政府的管理机制更有信心。
 此外,并非双方承诺文字一致才对等,以殡葬业为例,我方开放殡仪馆及火化场,而陆
方开放除具火化功能的殡仪馆以外的殡仪悼念和骨灰安葬设施,实际上就是礼仪服务,这
方面台湾业者极具竞争力,对我方业者具有实质的市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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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一般都先谈完货贸,再谈服贸,为何这一次两岸是先签服贸?
真相:政府协议商谈是多头并进,哪个先完成就先签署!
 ECFA的四项后续协议是分别独立进行协商的,由于货品贸易协议涉及七千多项商品
的关税要协商,需要较多的时间才能完成,所以当服贸协议先完成协商时,双方决定先签
署。
 事实上,大部分的FTA先签货贸再签服贸,或者两者一起签署,是因为这些FTA多
半在服务业市场的开放承诺相较WTO的开放承诺增加不多,而服贸协议我方争取到陆方
八十项超越其WTO承诺的待遇,有利台湾业者掌握大陆市场的先机,所以值得先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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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大陆市场潜规则多,服贸商机看的到吃不到?
真相:服贸协议有特别针对大陆潜规则的条款!
 服贸协议第五条、第六条及第十八条都是用来帮助台湾业者处理大陆潜规则的条款。这
些条款规定两岸政府应确保用合理、客观且公正的方式,执行所有影响服务贸易的措施。
例如,当从事某项服务需要事先申请取得许可时,政府部门必须遵守具体的规定来执行。
此外,双方还约定建立联系机制,来处理协议及服务贸易相关事项。这些做法都有助于处
理台商到大陆投资时面临的“潜规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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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政府倾中,只跟大陆谈自由贸易协定,锁进大陆?
真相:与大陆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只是政府国际经贸布局的一部分!
 政府的国际经贸策略是“多元接触,逐一洽签”,除与大陆协商外,也同时与其他国家
接触。二○○○年至二○○八年间,由于两岸关系紧张对立,其他国家与我国洽签经贸协
定踌躇不前,我国仅与中美洲五个邦交国签署四个FTA。二○○八年以后,两岸关系和
缓,我国参与区域经济整合的进程便开始加速。从二○一○年我国与大陆签署ECFA起
,我国陆续与日本签署投资协议,与新西兰及新加坡签署经济合作协定,并进一步与美国
恢复TIFA咨商、和欧盟进行堆积木策略对话、和印度及印尼完成FTA共同研究,证
明政府“同时走向世界与中国大陆”的国际经贸
策略的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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