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性侵女儿多年还写信求撤告 新北狼父遭重

楼主: kent (老肥宅)   2023-07-05 09:57:24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记者署名:
柯毓庭/新北即时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性侵女儿多年还写信求撤告 新北狼父遭重判12年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一名狼父自女儿12岁起,碰触女儿私密处,更在女儿反抗下三度性侵她,其中一次
因女儿奋力反抗未得逞,女儿直到17岁时无法忍受后向警方报案被安置,狼父还不断写信
骚扰她,恳求她撤告,新北地方法院考量狼父虽坦承犯行,但所为违背善良风俗,亦对社
会产生负面影响,依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等5罪定应执行刑12年。
女儿说,在她就读国小高年级后,就被父亲要求同睡一张床,父亲有时会趁她睡着之后抱
她并摸她胸部,到她升上国二后,父亲变本加厉,脱她的睡裤、内裤,用阴茎摩擦她的私
密处,甚至叫她帮忙口交并性侵她,持续到报案。
合议庭以女儿的哥哥证明常看到父亲骚扰她、父亲自己坦承犯案以及女儿证词等,认定女
儿在睡着时被猥亵一次,表明拒绝后仍被以阴茎摩擦私密处等方式又被强制猥亵一次,另
一次则是被口交性侵得逞,还有一次因她强力反抗,父亲没有性侵得逞。
合议庭认为,狼父身为女儿的爸爸,未能善尽保护教养的义务,却反而对女儿猥亵、性侵
,使女儿身心受创,在女儿被安置后又频繁写信骚扰她,向她施压撤告,心态极其恶劣,
行为违背善良风俗,更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但考量狼父坦承犯行,依乘机猥亵罪处1年
10月徒刑、强制猥亵罪处2年徒刑、强制性交罪两罪各处4年徒刑、强制性交未遂罪处3年
徒刑,定应执行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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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727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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