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录:“
南回案发生后,法医尹莘铃、施炫呈对尸体解剖后所做的鉴定报告结论是“多重创伤性伤
害”致死。他们解剖时看到“脑部有局部蜘蛛网膜下腔出血现象”、“脑部有出血现象”
、“胸腔内有大量血液,有血胸现象”、“肺部有挫伤出血现象”、“左心室于左心室中
隔部位有挫伤出血现象”、“横隔膜有挫伤出血,肝脏有挫伤出血现象,腹腔内有大量出
血”、“肾脏表面有局部挫伤出血”。
但是检察官们不喜欢这份报告,高碧霞跑到尹莘铃办公室想乔结果,但是被拒绝。于是开
庭后他们打算另外弄一份“验尸报告”。我原先一直不敢相信台湾的法医可以低级到愿意
用照片与录影光盘去推翻一份当场解剖的正式报告,但是结果不但有,还有三个。
潘至信、曾柏元、萧开平在今年五月份终于联名出了这份报告(听律师说他们前后乔了一
年),结论是:大量酒精加上易妥明“他杀”致死。报告说“蜘蛛网膜下腔未见出血证据
”、“大脑、小脑及脑干未见挫伤或出血证据”、“肺脏未见出血证据”、“肾脏未见出
血证据”、“腹腔内未见出血证据”。照这样看,尹莘铃错得离谱,根本不够格当法医,
应该在家里做网拍。
但是当初在枋寮医院陈氏红琛就是照断层发现蜘蛛网膜出血才被送入加护病房的。照超音
波也发现腹腔积有液体,与解剖时所见大量出血吻合。这样确凿的证据也可以视若无睹吗
?可以的!因为自由心证是他们的福利!因为在台湾大家只会看头衔,没有人会怀疑三个
法医共同具名的报告的专业性。几乎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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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问问一下,解剖赖小弟的法医是曾柏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