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赖品妤不忍了!PTT挨骂“破麻”5个月

楼主: hugh509 ((0_ 0))   2023-06-30 07:43:59
笑死人,我直接说警察直接查IP"完全合法"
我们先看
刑事案件的流程
1.警局、调查局移送
2.检察官主动侦办
3.告诉人提告
再回头看通保法11-1
1.检察官侦查最重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事实
足认通信纪录及通信使用者资料于本案之侦查有必要性
及关连性时,除有急迫情形不及事先声请者外,应以书
面声请该管法院核发调取票。声请书之应记载事项,准
用前条第一项之规定。
2.司法警察官因调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证据,
认有调取通信纪录之必要时,得依前项规定,报请检察
官许可后,向该管法院声请核发调取票。
所以要触发通保法所述条文的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必须是经过检察官侦查时,规范检察官用的
如果案件流程是警局蒐集证据后移送?法律没有规范
也就是业者在警察蒐集证据时不提供,警察呈给检察官
检察官核查案件是3年以下的罪,那就不能调
但业者一开始就提供给警察,那就没检察官的事
然后你会说:干,第二条不就是规范警察要查要报检察官
没错啊,但你有没有发现规范检察官的第一条
和第二条的条文有哪里不一样?
第二条少了通信使用者资料
简单说
没有法律规定业者在警察没调取票"一定"要提供
但是也没有法律说业者一定不能给
而且警察根据"网络平台"上的IP纪录
去找电信业者请求的是通信使用者资料
这没毛病阿,他又不是要你的通信纪录
他要的是使用者资料阿,这也不在第二条规范里
你不爽这个见解喔?
去告看看嘛,看你要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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