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也请赖办解释一下如何?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1020soc002/
原来,4天前,徐志皓偷开父亲的车,载一名14岁的许姓少年出游,徐父发现车子不见,
向警方报案。没多久,2人被警方拦检,员警查出是报窃车辆,便要求他们下车受检。
但徐、许2人仿佛做了亏心事,拒绝配合,徐还加速冲撞员警并逃逸,
员警拔枪射击轮胎,结果流弹意外打中了副驾驶座的许男,导致许男暂时性半身瘫痪。
当时民进党议员张瑞山、陈永福在接获徐、许家长陈情后,
便联合时任立院干事长的立委赖清德共同为他们召开记者会,
民代们痛批警方用枪时机不当,要求国家赔偿,但在半年后,
国二少女遭两人奸杀弃尸案侦破后,控警用枪不当的赖清德等3人,顿成众矢之的。
看样子这位被割喉放血的方芳小妹妹,不算是没有未来的年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