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苏晏男
3.完整新闻标题:
男记者不忍了!还原立委性骚与申诉经过 控国民党“令我二度受创”
4.完整新闻内文:
国民党被控吃案一起男记者遭性骚扰案,受害人学长“杨律师”指他的学弟向国民党中央申
诉被蓝委郑正钤性骚扰,然而国民党却用“新闻稿”方式“签结”,质疑有“吃案”之嫌,
但郑则反击子虚乌有。不过,受害人今(28日)还原事发经过,并指国民党行为让人误以为
他被摸头、收钱和解,让他觉得二度受创,且经他询问律师、学者、专家的意见,发现国民
党至少存有4大瑕疵。
受害人回忆道,该案事发于3月22日晚间8时许,在西门钱柜KTV参加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举办
的媒体餐叙,他因故先行离席,遂与某郑姓立委握手告辞,未料却遭抠手心为时约10秒,产
生被性骚的不悦感,当天也立即告知其他同业。
受害人指出,他6月4日向国民党提出申诉,接着在6月16日接受国民党约询,地点位于中央
党部隔壁商场内的一家咖啡厅,他当时不懂相关规定,以为国民党是按照法律最高标准处理
;约询结束后,他6月21日上午收到一份标题为“事件说明”的文件,国民党请求申诉人在
上头签名。
但受害人再指,该份文件仅罗列他及被申诉人的供词,全未提及国民党性骚扰申诉处理委员
会对两造说法有何裁决?以及打算做何处置?也未提及这一份文件是否为结案报告?反而让
人以为只是初步的访谈笔录。
受害人表示,6月21日当天他工作忙碌,没时间细看整份文件,“尤其并未签名”,但国民
党下午2时许就对外表示已经签结。
针对国民党新闻稿称当事人都愿意签字认同结案,受害人强调,只愿意针对自己的供词签字
背书,仅此而已;事后,当他的同业及友人看到新闻稿及报导,有人以为他被国民党“摸头
”,甚至还传出“收钱和解”之说,令他二度受创。
对于国民党的性骚处理流程,受害人表示,经询问律师、学者、专家的意见,发现国民党至
少存有4大瑕疵:第一、应在隐密处所进行约询,但实际却选在人来人往的中仑大润发;第
二、应有至少3名性骚处理委员联合进行约询,但实际却只有1名;第三、约询后之笔录应由
当事人签名认可,但实际并未签名;第四、性骚处理委员会应做出性骚成立或不成立的裁决
并通知当事人及主管机关(台北市政府),但实际并未做出裁决也未通知,就以新闻稿签结
。
“几位专家都说,不能什么判断都没有就草草签结,如果连记者都被草草签结,那其他受害
者怎么办?”受害人呼吁国民党,尽速健全性骚申诉处理机制,包括申诉管道、委员会组成
、调查方法、举证责任分配、审理流程、调查报告的格式与内容、通知送达、结案程序等,
都应该建制清楚。
受害人也进一步表示,多位国民党主事者都私下对此案表示关心,并提出再次申诉之建议,
但他们也都坦言,国民党目前的性骚申诉处理机制(国民党工作规则)仅能针对党工之间的
性骚案进行处理,所以多件涉及立委的案件,他们都没有完善的处理机制。
受害人透露,在此情况下,尽管他已于6月21日当晚就按照国民党提案再次提出申诉,但截
至27日都尚未收到回复是否受理。综合以上,有鉴国民党制度未臻健全,他初步决定在7月
适当时间向立委所属的立法院性平委员会,以及事件发生所在地的台北市政府性骚扰防治委
员会提出申诉。
5.完整新闻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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