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吴铭峯/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鸡排妹”遭爆夜会“保时捷男”被扯小三!向周刊求偿败诉确定
4.完整新闻内文:
艺人“鸡排妹”郑家纯(改名郑采匀),2021年间遭周刊拍到照片,在高档饭店地下停车
场夜会有女友的“保时捷男”。鸡排妹不满遭网友批评为小三,向周刊起诉求偿60万元,
一审败诉。她再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27日再度驳回请求,鸡排妹败诉确定。
周刊2021年7月间连续做出一系列报导,标题分别为“【新欢已有未婚妻1】鸡排妹离开医
美气虚站不稳 保时捷男贴心扶进饭店”、“【新欢已有未婚妻2】保时捷男暧昧甜黏鸡排
妹 未婚妻惊爆9月婚约取消了”、“【新欢已有未婚妻3】保时捷男变鸡排妹‘老公’ 未
婚妻心碎揭三角关系”、“【新欢已有未婚妻4】曾被直击密会李伯恩 鸡排妹消毒称‘去
工作室玩’”、“【新欢已有未婚妻5】保时捷男伴有正宫 鸡排妹回应了”。
这系列报导出炉后,还附上周刊拍摄到鸡排妹在高档饭店地下停车场,与男子手牵手、动
作亲暱,男方还陪鸡排妹去整形诊所。鸡排妹不满,认为这些报导害她被网友当成小三,
背负小三的臭名,因此提出民事诉讼,向周刊求偿60万元。一审判决鸡排妹败诉,鸡排妹
上诉二审。
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认为鸡排妹为演艺人员而为公众人物,先前于2021年4月间就透过
媒体透露与交往的男友分手,同年7月3日还发布取消原订结婚计画等等讯息,就个人感情
议题自愿透过媒体曝光,所以高院认为,与鸡排妹感情有关之报导会满足社会大众好奇心
,而具有采访的新闻价值。
高院也认为,周刊当时接获通报而派人跟拍取得的照片,与鸡排妹感情状况之相关资讯有
合理正当关系,具公共利益,并具采访之新闻价值。所以高院认为,周刊据此作出的报导
,并无侵害鸡排妹的隐私权、肖像权等权利,最后高院驳回鸡排妹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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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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