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儿视讯惊吐:妈妈跟叔叔同睡 人夫一查

楼主: sukiya (阿志)   2023-06-26 08:19:35
1.媒体来源:ETtoday
2.记者署名:黄翊婷
3.完整新闻标题:儿视讯惊吐:妈妈跟叔叔同睡 人夫一查竟是“闺蜜”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苗栗王姓人夫因为工作前往中国,妻子与儿子则留在台湾,2021年10月间视讯通话时,意
外从儿子口中得知妻子曾与一名“叔叔”同床共枕,检查监视器果然发现有陌生人出入住
所,行车记录器也有录到露骨对话,进一步追查更发现,对方其实是女性。虽然王妻声称
和陈姓女子是闺蜜,但一审、二审皆未获得法官采信,被判应赔偿20万元,全案确定。
王男在判决书中主张,2021年10月16日与儿子视讯通话时,意外从儿子口中得知有一名“
叔叔”曾到家中拜访,还与妻子同床共枕,心生疑惑,于是打开家中监视器检视,没想到
真的发现妻子带着一名陌生人回家,两人还在客厅做出亲吻、拥抱、爱抚等行为,而且在
行车记录器中也有录到两人的露骨对话,例如“我想吃妳”、“打砲”、“好想妳”等等

王男表示,他一气之下返台对质,才知道对方是女性,甚至一度想以“同性”为由脱嫌,
他认为对方没有悔过之意,因此决定对两人提告求偿100万元。
对于丈夫的指控,王妻辩称,和陈女是透过网络游戏认识,因为丈夫长期在中国工作,又
执意将婆婆接到家中由她照顾,让她感到压力很大,陈女是基于好友之情才来家中陪伴,
监视器拍到的画面也只是女性好友间普遍的相处模式,车上的对话则是在开玩笑。
然而,苗栗地院法官认为,不论是男性或女性,普通好友都不会做出频繁牵手、嘴对嘴亲
吻、拥抱等亲密肢体接触行为,也不会说出“想吃妳、打砲、好想妳”等亲密言语,一般
正常智识能力之人皆能辨认王妻与陈女之间的言行,明显逾越一般同性普通朋友的正当社
交礼仪行为,况且同性间本来就能自由恋爱,我国宪法也保障同性的婚姻自由,两人却以
同性为由企图掩饰交往,显然已经侵害到王男的配偶权益,因此判两人应连带赔20万元。
王妻与陈女不满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台中高分院合议庭认为,从监视器画面、行车记录
器译文等证据看来,王妻与陈女的互动确实已经超越一般朋友关系,加上两人的共同好友
出庭作证,表明早已知悉她们是情侣关系,最终未采信两人的说词,裁定驳回,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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