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jsnonocat2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之铭言:
: 性骚扰防治法 第 25 条
: 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亲吻、拥抱或触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之行为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十万元以下罚金。
: 前项之罪,须告诉乃论。
: 就算是性骚扰也是有刑事责任 更别说性侵
: 最近以来爆料这么多名人
: 但是到底有哪些已经被提告进入司法程序?
: 还是爆料者只是爆爽的?没去追究法律责任
: 只是想让对方社死?
: 问题台湾又不是日本 社死过几年大家就忘记或原谅了吧
你记得 美国 性爱雏妓魔人 Epstein ?
马斯克跟川迷都有一样的问题
仲介性爱雏妓的 Epstein 跟他的助理都被审判了
那嫖雏妓的呢?
也就是有卖幼年男童女童当妓女的被审判了
嫖雏妓的一个人都没有被审判
嫖雏妓在美国的罪 还比老鸨还重
基本上20年起跳
那怎么搓到完全无下文的呢?
希迷你回答阿
跟你说 台湾也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