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满NONO发声明要停工 她喊话:我们还在等道歉记者会
: 很多很勇敢跟我有过ㄧ样遭遇的女生,甚至更严重,还有未成年的,太多太多了….”对
: 于受害者是否要提告,她说暂时不回应,她不忘强调强制性交罪追诉期是20年,也呼吁若
把人家弄到身败名裂
这样你们开心了??
嗯??
我去关心一下这则新闻
我本来以为是约饭店还是旅馆
西卡西!!
原来事发地点是在NONO家
如果所谓的"被害人"自己没有心怀不轨的话
你为什么要到别人家里 甚至别人的房间??
我怀疑你本身就有意上位
只是后来得不到才出面指控
可是是你自愿被吃的 不是吗??
不然为什么要到一个已经结婚的人的房间去??
你敢说你没问题??
所以
是不是我们就这么算了
NONO是不对
但好像也没那么罪大恶极
相反的
"被害人"感觉问题比较大...
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