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卦] 违反儿少意愿拍摄影片性剥削要判多久?

楼主: becool996 (冷月紫米)   2023-06-20 21:50:02
依107年1月3日之
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3项规定:
以强暴、胁迫、药剂、诈术、催眠术或其他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使儿童或少年被拍摄、制造性交或猥亵行为之图画、照片、影片、影带、光盘、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依同法第38 条第1项规定:
散布、播送或贩卖儿童或少年为性交、猥亵行为之图画、照片、影片、影带、光盘、电子讯号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五百万元以下罚金。
请问以违反少年意愿偷拍性爱影片并散布,要判几年呢?有卦吗?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