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rtl233 (hinet.net)》之铭言:
: 跟老师的情况一样啦
: 法律有规定喂药吗?
: 法律有规定老师一定要管教学生吗?
: 这些都是附带的服务而已
: “附带”两个国字听的懂意思吗?
: 面对一边可能“上法院被告”
: 另一边“骂一骂而已”
: 我是老师、育幼员,选哪个很清楚吧
: 大家都只是领薪水的杂鱼
: 卖相害啦!
看起来有相关规定的应该只有这一条
幼儿教保及照顾服务实施准则
第 11 条
1. 幼儿园应准备充足且具安全效期之医疗急救用品。
2. 幼儿园应订立托药措施,并告知幼儿之父母、监护人或实际照顾幼儿之人。
3. 教保服务人员受幼儿之父母、监护人或实际照顾幼儿之人委托协助幼儿用药,应以医疗机
构所开立之药品为限,其用药途径不得以侵入方式为之。
4. 教保服务人员协助幼儿用药时,应确实核对药品、药袋之记载,并依所载方式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