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种早就讨论到烂掉的东西乡民还能一直吵,真的很好笑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这种想法根本经不起检验,能够以牙还牙的犯罪型态根本少之又少,吸毒怎么以牙还牙?赌
博怎么以牙还牙?强奸怎么以牙还牙?
现在早就都采法益保护理论了,乡民还在以牙还牙,不能通盘解释的东西就不要一直讲好不
好= =
处死就不会再犯了
防止再犯就是特别预防理论啊,问题是所谓的特别预防是指矫治犯人,让他知道自己的错误
,避免未来再犯。也就是说,这是立基于社会复归性的前提上在讨论的,你把他处死,还复
归三小
照这种逻辑,所有犯罪都死刑,再犯率不就0%了
不用花钱养垃圾,减少税金支出
监狱关的都是垃圾,那把监狱都关掉好不好?笑死
监狱是法务部管的,法务部是行政院管的,行政院的预算立法院会审核,不用大家瞎操心
看你家人被杀,看看你还会不会主张废死
所以说这种想法就是回避制度的由来,只要自己或自己的家人是被害人,就无法正常讨论任
何事情了。我钱包之前被偷,也是恨不得把小偷碎尸万段,问题是这就不是在讨论法律啊
先说,我不支持废死,也不反对废死,但麻烦要讨论就拿出一点有逻辑的东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