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莉莉啦,我法盲
台湾政府把骑楼当成人行道,要大家把骑楼净空,还路于民
但我在想,骑楼的上方不也是人家房子吗?
所以骑楼那块地的所有权应该也是属于私人的吧?
那这样台湾政府凭什么自己不想规划人行道,却把锅甩给民众,强征民地,侵犯私有财产?
如果骑楼是完整的私有地,那人家想在上面停车摆摊应该没问题吧?
盖人行道应该是政府的责任没错吧?
宁可车道旁边留空一大块让汽机车停满满,也不愿意铺地砖盖路缘石让行人走
反之却把行人逼到骑楼里跟店家挤,身障人士看到骑楼那高高低低的台阶直接昏过去
还是骑楼其实是华国一种处于量子叠加状态的空间?有时处于私有,有时处于公有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对不对啦
我法盲啦,有没有人来打脸我,给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