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林智坚调解案外案 律师扬言提告徐正煌、黄扬明与报导媒体

楼主: vickyshan (疯狂小精灵)   2023-06-13 22:06:34
1.媒体来源:新头壳
2.记者署名:林朝亿
3.完整新闻标题:
林智坚调解案外案 律师扬言提告徐正煌、黄扬明与报导媒体
4.完整新闻内文:
对于林智坚论文抄袭官司,
6月9日调查员余正煌与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在台北地方法院达成调解过程,
林智坚律师萧雄淋及胡中玮律两人今(13)日发出声明扬言提告余正煌及黄扬明两人;
同时媒体如果未向他们查证,而且又如果没下架,他们也将追究民事责任。
萧雄淋、胡中玮两律师今日发出声明表示,
自2023年6月9日调查员余正煌与新竹市前市长林智坚在台北地方法院达成调解后,
该有关事涉台大硕士论文争议案,即已落幕。
然而媒体人黄扬明爆料该调解的诸多内幕,经核与事实诸多不符,
本律师已经于日前反驳并澄清。
然而黄扬明事后又称也是采访余正煌所得,皆为事实,本律师当时并未在场云云。
查当时黄扬明既未在场,何以知道余正煌所述为事实?
他们指出,黄扬明又称本律师于去年12月29日代林智坚前市长发函直接寄给余正煌,
而非发函给其律师,乃系违反律师伦理,连法官都觉得不对云云。此关系到本律师名誉,
必须加以澄清。
他们表示,查该律师函全文共7页,主要在说明
余正煌所使用民调,系林智坚前市长与民调单位共同创作,双方拥有共同著作的著作权,
非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
因此余正煌使用该民调写论文,即使是陈明通教授所提供,
余正煌应另得两位共同权利人的授权,
即使解释为林智坚前市长事后有同意,亦不生授权的效力。
即使生授权的效力,林前市长亦于该律师函函到之日起终止授权,
该论文在网络及市面上流通,皆属非法,
如果余正煌不撤回自诉,林前市长亦将提起违反著作权法之反诉。
他们指出,上述函件系对余正煌声明其无权使用民调,
且即使有权使用,亦有终止授权的意思表示。
余正煌的三位律师,只是得到自诉代理的授权,并未向林智坚前市长表示得到谈判的授权。
该律师函如果寄达余正煌三位律师,反而不发生终止授权的效力,
所以将律师函直接寄给余正煌,才是合法的。
他们表示,萧雄淋律师已执业律师三十余年,三十年前即已担任台北律师公会理事,
胡中玮律师执业律师十余年,
二者皆在大学任教多年,皆对律师法及律师伦理非常熟悉,一向合法行使律师职务,
无触犯律师伦理的可能。
余正煌、黄扬明既非法律人,却再次对外公开声明本律师违反律师伦理,
已涉妨害本律师名誉。本律师将考虑对该二人提刑事自诉及民事诉讼。
另如果媒体未向本律师查证,即行转载有损本律师名誉之事,为有过失,
如果未即行下架该报导,本律师亦将追究其民事责任。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tinyurl.com/j27ybfn6
6.备注:
余正煌要被小智律师告啦!这局484输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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