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顶新混油案落幕...魏应充剩2月残刑 1.6

楼主: razan (僅供參考)   2023-06-13 21:02:04
1.媒体来源:
联合新闻网
2.记者署名:
陈宏睿
3.完整新闻标题:
顶新混油案落幕...魏应充剩2月残刑 1.6亿罚金只须再缴55万
4.完整新闻内文:
顶新制油从越南大幸福公司,进口非食用猪油、牛油,加工制成食用油出售给下游厂商,
前董事长魏应充部分罪行已定谳,前年假释出狱,台中高分院近日针对魏应充涉犯食安法
83罪,因都可易科,扣除已执行部分,仅剩2月残刑;另外顶新公司涉违反食安法等100罪
,遭判罚天价1.6亿元罚金,扣除已执行部分,顶新仅需再缴55万元,即可宣告落幕。
台中高分检主任检察官吴萃芳表示,顶新公司混油案,近日台中高分院分别针对魏应充及
顶新公司定应执行刑与罚金,魏应充涉犯食安法、违反商业会计法、税捐稽征法等83罪部
分,属于得易科罚金之罪,一共有83罪,定应执行刑10年2月,扣除魏已执行部分,仅剩2
月残刑,也可易科,抗告期在6日期满,检方未提抗告。
吴萃芳说,另外有关顶新公司在2013年6月至2014年8月间,违反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
法共100罪,台中高分院定应执行罚金为1.6亿元,此案在11日抗告期满,高分检也未提出
抗告,因顶新公司之前已有缴交罚金,扣除之后,仅需再缴55万元罚金,而缠讼多年的混
油案,可望落幕。
顶新制油前总经理陈茂嘉2014年去越南访厂后,发现大幸福公司出口原料不合格、非可供
人食用,在经营决策会议中报告“品质无法掌握”,魏应充知悉后,仍裁示继续采购制成
食用油贩卖给下游厂商;检方调查后依违反食安法、诈欺等罪起诉魏应充等人。
一审认定,饲料用油经精炼后符合食用标准,且无法证明危害人体,食安法也未规范原
料,判魏应充等人无罪;二审认定大幸福销售的油品只能作为饲料,不能供人食用,改判
魏15年徒刑,其中6年得易科罚金。
最高法院2019年判魏应充26罪定谳,共计5年9月徒刑,其余撤销发回更审;当时魏连同味
全油品成分标示不实案等,被法院裁定应执行4年8月徒刑确定,入监执行后前年1月19日
获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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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台中高分院5月底裁定,魏应充违反税捐稽征法、食安法、商业会计法等共83罪,应执行
10年2月,可易科罚金,台中高分检统计,扣除已执行部分,尚有2个月没有执行,如果以
1000元折算一日,大约需缴纳6万元罚金,魏应充缴纳完毕之后,此案也就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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