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太阳花学运发言人控遭性侵 前波兰驻台外

楼主: shamanlin (点藏必须死)   2023-06-11 23:53:30
※ 引述《Rostislav (接线生)》之铭言:
: L女也在揭露案件文章中谈及不起诉的结果令她痛苦,承办检察官曾质疑她为什么不告诉家人,最终起诉书反而检讨受害人未积极作为,称L教育程度高、且曾旅居德国,“依其学经历及社会历练,在遭遇不服己意,强令屈从之涉及性自主之事,甚且就可能涉及对自己性侵害之违法事件之发生,自应有一般健全通常人之认知及反应v;“J处于可以自由活动之环境下,未采取任何积极作为...其事后之反应,与一般遭到性侵害者之反应炯然有别v。
在台湾性侵用有罪推定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多看一下案例就知道,这成的最低要求已经宽松到不能再宽松
一般如果是告其它的会需要有证据,物证人证直接的间接的去证明有罪
但性侵害因为地位特殊,全部用间接证据也可以有罪认证
譬如
1. 事后在有纪录的方式要对方道歉,如果对方有道歉就是证据,几乎稳赢
2. 事后跑医院有精神方面的诊断纪录,这很好操作
3. 事后用有纪录的方式向亲友哭诉,也可以作为证据
4. 任何反常的举动
诸如此类其实没有任何实证,完全可以由女方制造出来的间接证据
在性侵害方面的案件几乎可以当作实证来用
讲白点,就是只要让法官心证觉得你像受害者
而男方却没有真凭实据的反证,那就可以定罪
所以要什么情况才能让检察官连起诉都不起诉呢?
一种是男方直接拿出实证来驳斥,譬如事后的对话很正常
另一种就是女方除了笔录外,连这种间接的证据都没有
等于一个人跑过来说了一个故事,结果问问她朋友没人知道这件事
或是知道这件事但认知却不是性侵,而事后的反应也没人看的出来被性侵
如果是这种情况,真的不要怪检察官不起诉
检察官问为什么不跟家人哭诉,那也不是质疑,其实更像是无奈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