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ichenau (RRR)》之铭言:
: 某美女近日脸书说被长官性骚
: 说另长官下令积极处理
: 但...为何要去警局备案?
: 有点法律概念就知道 警局的 备案 跟 吃案 相去不远
: 就没有 三联单 阿!
: 所以有没有走检调?
: 台北市 自己就有 有关性骚扰防治法咨询电话,可拨1999转3365或4553。
: 为何不走正常程序?
: 为何只是备案?是谁渎职?为何不把加害人交给检调处理?
笑死
因为要尊重当事人啊
如果依你所说
内部通报就“一定”要报案 而不是备案
那
当事人直接去报案就好了啊。
可以和解的事 又不是谁都喜欢闹上法院
上法院就会有讼累 还可能会输
到时更难看
大概john
其实很好笑 哥布林王国连备案都不给你备 直接内部案子就吃掉
你骂哥布林王国来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