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 我不是来洗地的 我也觉得目前台湾司法有问题
但只求大家聚焦在卤肉饭案 跟 乡民风向
把这篇文章想讲的看完
案例事实大概是 一群黑道 找一个吃卤肉饭的寻仇 围殴
其中温男持刀杀死卤肉饭哥
检察官以杀人罪、妨碍秩序等罪名起诉数人
其中 五人判杀人罪无罪 妨碍秩序有罪 2年
拿刀杀死人的温嫌尚未落网
所以今天要看判2年合不合理 只要看被判五人的部分即可
以下分情况讨论
A.黑道们谋议找卤肉饭男理论,无杀人、伤害的故意。结果到场理论破局,转为围殴,其中一人持刀杀人。其他五人有的把风、有的有揍人、有的单纯在场助势“围殴”、有一个则想脱罪而逃离现场,杀人的部分完全出乎该五人意料之外。
B.黑道们谋议围殴卤肉饭男,无杀人故意。后续情形如A选项所载。
C.黑道们谋议杀卤肉饭男,有杀人故意,且安排好交由温男持刀造成致命伤。
以上三种情况大家觉得判2年是轻是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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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平常也会嘴砲台湾媒体素质,然而该五人是否有杀人故意,助势、围殴的具体细节也没交代。结果大家好像就直接当作五人皆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