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府院下令修性平三法 雇主加害拟加重处罚

楼主: Waitaha (Waitaha)   2023-06-08 01:13:31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记者钟丽华/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府院下令修性平三法 雇主加害拟加重处罚
4.完整新闻内文:
性骚扰事件频传,总统蔡英文与行政院长陈建仁已指示,重新检视申诉机制,同时在立法
院下会期提出修法。政院官员指出,性平三法修法已持续进行,未来对雇主为加害人将加
重处罚,而为保护被害人,减少陈述过程的伤害,同一事件也将统一处理;此外,为建立
友善申诉环境,行政院已请法扶基金会开设被害人专线,由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官员强调,政院对于“性别工作平等法”、“性别平等教育法”与“性骚扰防治法”检讨
多时,已有初步方向,将在立法院休会期间做总整理,列为下会期优先法案。
官员指出,现行的性别工作平等法,对于雇主课以性骚扰防治义务,但当雇主为性骚扰加
害人时却无法可管,修法将补这个严重的漏洞,并拟对雇主加重处罚。
官员解释,公务机关也适用性别工作平等法,各机关性平会由次长以下人员担任召集人,
当前原能会主委谢晓星性骚扰案发生时,行政院就发函各公务机关,若机关首长性骚扰时
,由上一级机关性平会处理,虽然学校、公务机关的问题解决,但一般企业仍须透过修法
处理。
对于外界建议性平三法整并,官员认为,工程浩大,此次修法应不会处理,但会就三法间
运作的竞合做检讨,在解释上给予单一标准。
官员解释,像是职场性骚扰要采时间还是场域区分,现行实务有两种不同处理模式,若发
生在职场上,属于上班时间,适用性别工作平等法,由劳工机关主管;但下班后,有法界
认为应适用性骚扰防治法,属于卫福部、社会局主管。司法院认为,这应视为一个事件持
续行为,统一由性别工作平等法处理,若分开适用,会面临不同的性平调查,产生混乱情
况。
至于性骚扰防治法申诉时效,规定在事件发生后一年内,是否放宽?官员认为,可以讨论
,但如果把时间拉长,丧失证据保全时间,将很难提告,即时处理有助于事实的发现,避
免各说各话。
官员也强调,此次发生案例多是恐惧申诉,但现行申诉机制,已有内外双轨制,也就是企
业内雇主有防治义务,如企业不处理,还有外部申诉,也就是向主管机关申诉,不是没有
公权力介入的空间。现虽不倾向透过修法处理申诉机制,但政院已请法扶基金会,培训专
业律师,给予性骚扰被害人法律咨询服务,建立申诉友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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