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自由
2.记者署名:
温于德
3.完整新闻标题:
控陈雪生性骚确定获赔8万 范云︰改变不友善法制环境与文化
4.完整新闻内文:
民进党立委范云控国民党立委陈雪生3年前用肚子顶她背部3次,决定求偿50万元,台北地
院维持简易庭见解,认定陈构成性骚扰,判赔范8万元确定。范云亲自听判后坦言,有关
本案的3个案件虽都胜诉,却没有一点高兴的感觉,“因为从我公开指控他性骚扰到现在
,这3年真的太辛苦了”。
范云说自己遭遇性骚扰“不想就这样算了”,她感谢这些质疑与冷嘲热讽,让她亲自感受
到性别暴力受害人所面临的困境,她会继续在立法院努力,改变对受害人如此不友善的法
制环境与文化。
范云进一步提到,接下来她将把经验转化成具体行动,全面彻底检讨目前性骚扰申诉制度
、性别工作平等法及性骚扰防治法等法律缺漏,用自己的受害人经验,以及协助过许多受
害人的经验,实际改革性骚扰申诉制。
范云回归本案提到,她被陈雪生反提告刑事诽谤罪,从受害人转为被告,每次都必须亲自
出庭,且直到现在,还是有人在网络上质疑,陈雪生是因为议场推挤,别无选择,还指她
的控诉是政治操弄;至于她对陈雪生申诉性骚扰虽已成立,陈也只要缴1至10万元罚锾。
替范云进行诉讼的律师赖芳玉表示,性骚扰受害人最困难的是面对组织或文化内层层的权
力结构,提出申诉或控诉时,会召唤来更多的攻击,因此希望借此提醒拥有权力者,避免
用各种伪装的言行或理由对他人剥削或侵犯,否则就会像近期被控诉性骚扰者一样,只会
喊冤,继续攻击受害人,连道歉的能力都没有。
同场世新大学性别所教授陈宜倩说,社会大众对性骚扰侵害的理解,若能抛弃“性道德”
的框架,转换成侵害受害人的“性自主权”、“工作权”等基本权利,应该可以减低对受
害人的二度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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