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夏男坦承:跟5亿高中生是"假结婚".5亿飞了

楼主: hawick (刺猬哲学)   2023-05-27 10:26:03
结婚的真意是什么意思
是指有意愿结婚不管是什么目的
还是指有爱情存在以建立家庭的目的
如果说被家族逼婚嫁给不愿意嫁的人
可以主张没有结婚的真意主张婚姻自始无效吗?
如果夏男主张两人是以分配财产为目的结婚
且有佐证双方确实存在结婚意愿
这样是否还可以成立婚姻无效?
※ 引述《tl20 (↑↓)》之铭言:
: 112年度家调裁字第23号
: 主 文
: 确认两造间之婚姻无效。
: 声请意旨:
: 两造于民国110年5月7日在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惟两造结婚书约上之结婚证人oooxxx均未亲自见闻两造有无结婚之真意,仅在结婚书约上签名,虽两造嗣已于111年5月11日两愿离婚,惟两造之结婚既违反民法第982条之结婚要件规定,系自始当然无效,故两造间之婚姻应自始无效。为此,依法提起本件声请。
: 理由
: 按结婚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并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为结婚之登记,民法第982条定有明文。上开法条所谓“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限于亲见或亲闻双方当事人确有结婚真意之人,始得为证人。次按,结婚不具备民法第982 条之方式无效,民法第988 条第1 款亦规定甚明。故若结婚违反上开要件,其结婚无效。经查,声请人主张之事实,核与证人ooo之证词相符,复为两造所不争执,堪认为真。是两造于110年5月7日至户政事务所登记结婚时,两造结婚书约上之证人既未亲自确认见闻相对人有无结婚之真意,则两造间之结婚显不合于民法第982
: 条所定之形式要件,依民法第988 条第1 款规定,自属无效。从而,两造合意声请本院裁定确认两造间之婚姻无效,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 签名都签了,后面还是翻盘啊。
: 而且这个案子看起来就是连结婚成立都不想要。
: 这还只是最近的案子,
: 再往前找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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