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的争议在于 台湾的电灯电死了来台的大陆人
台湾人按照台湾的标准赔偿了大陆人
结果部分台湾人非常的不满意
现在按照台湾政院通令了以后 也就是说
台湾的公共设施 电死大陆人不需要赔钱
这也就是政府层级的公然耍无赖
我就等著看
大陆游客或者大陆人去台湾 被台湾公共设施意外弄死以后
dpp政府耍赖拒赔的国际丑态
台湾的终极梦想就是
健保不给大陆学生买 公然单独歧视
然后公共设施弄死大陆人不需要赔一分钱
现在直接都不演了
※ 引述《dahanjian (强煎战饭)》之铭言:
: 自由时报
: “大陆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 政院通令:即起停止适用
: 2023/05/25 17:31
: 〔记者谢君临/台北报导〕中国男子来台遭路灯电死,法院以30年前法务部函释:“大陆
: 地区人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判国赔463万元,引发议论。民进党立委郑运鹏指出,今天
: 收到行政院通令各部会,依国籍法定义,中国大陆人民不具中华民国国籍、非属中华民国
: 国民,自不享有或负担中华民国国民的权利义务,凡旧函释与此牴触者,应自即日起停止
: 适用或不再援用。
: 郑运鹏表示,本月18日他于立院司法法制委员会质询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法务部次长陈
: 明堂,指法官引用法务部1993年8月5日(82)法律决字第16337号函释内容“大陆地区人
: 民亦为中华民国人民”做为判决依据,媒体被拿来当成认知作战的素材,要求法务部废除
: 该函释,并希望各级法院法官不要再引用。
: 他指出,其实,行政院早已在清理相关不适当的旧函释,日前陆委会也开始会同相关机关
: 完成检讨不适当的函释清单。
: 郑运鹏说,今天收到行政院昨天以院台法长字第1121023848号通令各部会,依国籍法之定
: 义,中国大陆人民不具中华民国国籍、非属中华民国国民,自不享有或负担中华民国国民
: 之权利义务,凡旧函释与此牴触者,应自即日起停止适用或不再援用。
: 他强调,以后,法官再有类似的引用及判决,就是法官个人意识形态问题,就是错误判决
: 要接受国人批判。接下来就是司法院要去教育训练统一解释了!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31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