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废死联盟: 陈进兴不能判死?

楼主: mabye0728 (太扯惹)   2023-05-25 23:29:42
以尚市长举的这个例子为例
犯罪人在行为的当下,
有选择给予-不给予对象“致死”
这样选择的权利。
废了死之后,社会却没有对
“犯罪人”选择“致死”的权利。
我的观点是这样的实务逻辑
是有偏差跟不对等的。
我们尊重生命,保护生命,
如果取走一个人的生命是严肃的,
所谓要避免冤狱,
我们应该是在检查及侦讯的过程,
增加严谨度。
而不是像这样明白犯罪
取走无辜人的性命的时候,
还在检讨一命换一命是不是恰当。
但是“犯罪人”取走一个人的生命,
比社会跟法律取走“犯罪人”的生命
还要来得容易及随意。
这根本不是合理的社会现象。
法律人在这部分讲的法益,
根本是个笑话。
当台南小孩在厕所被肥仔割喉,
肥仔说“在台湾杀一两个人不会判死”的时候,
法律人的法益就破产了。
到现在几年了?
中间制造了多少无辜的冤魂,
都是莫名其妙被杀,
还要看犯罪人逍遥的不对等?
※ 引述《jeanvanjohn (尚市长)》之铭言:
: : → spring53287: 他们提冤狱 你就提好几个该判死没判 223.137.147.136 05/25 18:
: : → spring53287: 死 出狱又杀的那种 他们就会闭嘴了 223.137.147.136 05/25 18:
: :
: 这个喔,我讲故事给大家听吧?
: 好几年以前,有一个人叫做吴敏诚,
: 吴敏诚杀了一位汤姓女子,因为自首减刑只判八年(!!!),
: 然后又遇到马英九假释减刑,只关了四五年不到就出来了。
: 吴敏诚被放出来之后,跑去追求一位教小孩子的黄老师,
: 黄老师不想跟他在一起,他就对着黄老师的后脑开枪,把她当街杀死了。
: 这次不只杀人,还是当街杀人,于是吴敏诚很快就回锅了,
: 但是这次他找到了了不起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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