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echss (Zwolf)
2023-05-25 17:41:05※ 引述《st210113 (会飞的猪不稀奇)》之铭言:
: 但更三审认为李男纵火想烧死的对象,是他心怀怨恨、曾嘲笑他的陈男,并非罹难的9
人
: ,也就是说,他基于“间接杀人故意、不确定故意”导致9人死亡,未达《两公约》所
谓
: 可判死刑的“情节最严重之罪”,因此日前依杀人罪改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最
高
: 法院今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肥宅法盲真的不太懂这个判决理由,
原本要杀A,
结果犯下的行为造成其他bcdefg…死光,
这种行为…不就跟恐怖分子没两样吗?
怎么会反而判得比较轻呢?
鬼岛法官开创这个判决先例,
那以后恐怖份子拿炸弹或其他aoe武器乱轰,
再跟法官说原本只是要杀A,不小心杀到其他人,
法官又要说其心可悯了吗?
这也太可怕了吧!
有没有法律专家能解释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