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前中市警包庇女友经营色情店 更一审判1年

楼主: nk11208z (小鲁)   2023-05-24 20:36:24
中央社
前中市警包庇女友经营色情店 更一审判1年10月
记者苏木春台中24日电
台中第一警分局前蔡姓警员,遭控收取经营色情护肤店的女友贿赂,泄漏警方查缉讯息,
一审被判5年6月徒刑,历经二审判无罪,最高法院发回更一审后今天改判1年10月,可上
诉。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蔡男自民国97年间起担任台中市警察局第一
分局民权派出所警员,并于98年起支援分局行政组查缉取缔色情、赌博等业者职务。
蔡男的赖姓女友自101年4月15日起,承租台中市西区五权路某处经营全套及半套的色情护
肤店,而于102年3月13日被警方查获,但赖女仍继续经营。
民权派出所于102年11月初,接获赖女经营的色情护肤店有不法情事,洪姓所长不知情蔡
男与业者的关系,原欲将案件交由蔡男所属行政组侦办取缔,但遭蔡男婉拒,洪姓所长便
将案件交由民权派出所林姓巡佐及林姓警员调查。
蔡男为避免女友经营的色情护肤店遭查缉,先将遭检举消息泄漏予赖女因应,2人决定以
安排男客乔装嫖客佯装配合警方查缉,使警方以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的方式移送裁处,规
避业者容留女子与他人性交及猥亵刑事责任,日后也可避免警方再查缉。
台中地院一审时,查出赖女每月交付新台币5万元给蔡男,以换取相关查缉资讯,蔡男否
认涉案但不被法官采信,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处有期徒刑5年6月、褫夺公权3年。
经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审理时,合议庭认为查无蔡男收贿而判无罪,经上诉最高法院后,
发回更一审审理。
台中高分院更一审审理后,合议庭认定蔡男犯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秘密消息,及公务员包
庇他人图利容留性交及猥亵等罪事证明确,今天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夺公权1年,可
上诉。(编辑:谢雅竹)1120524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5240380.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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